殷琪女兒大麻案這個案件,更凸顯台灣政府目前大麻政策採取「重刑、重罰」、「祇管毒品、掩蓋醫療」政策的荒謬。(圖/取自網路)
作者/蘇煥智
報載殷琪之女自美國郵購產品包括大麻、大麻萃取物大麻二酚(CBD)、四氫大麻酚(THC)膠囊與精油。警方原銷定殷琪之女偵辦,但後來殷琪自己出面投案,聲稱是她本人從美國購買,供所養的狗使用。因為她養的狗會咬人,為緩和狗的情緒,而自美國購買這些產品。並舉出她本人被狗咬傷就醫的紀錄作為証據。並提供自身的檢驗報告,証明並無吸食大麻殘留的成分。
目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大麻及罌栗、古柯皆列為二級毒品,而且運輸第二級毒品者等同於製造及販賣,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從國外以包裹方式郵購入境也被認定為運輸。但士林地檢署認定為誤買大麻產品,而予以不起訴處分,本案並已確定。
過去類似的案件不少,其中包括一些了解大麻醫療功能的子女為了緩解癌末父母的痛苦,及緩解親人睡眠品質不佳長期嚴重影響健康,而自美國購買合法的醫療用大麻二酚CBD,但因包含四氫大麻酚(THC) 超過10pm,而被以違法輸入二級毒品判刑者,比比皆是。
但四年前柯建銘之子柯鈞耀同樣自國外收到含有大麻膏的包裹,後來辯稱是因為國外的表弟要給他驚喜,而主動寄過來。因而「運輸」不起訴,但因身體驗有大麻成分而緩起訴二年。本案被廣泛批評爲檢察官遇到「當權權勢者」會自動轉彎。殷琪女兒這個案件,殷琪為了疼惜女兒,自甘跳出來承擔犯罪的風險,也的確凸顯母愛的偉大。不過這樣的不起訴處分,的確引起社會相當的關注,對民進黨執政下的司法向「權勢」屈服,採取嚴重的雙標。
不過殷琪女兒這個案件,更凸顯台灣政府目前大麻政策採取「重刑、重罰」、「祇管毒品、掩蓋醫療」政策的荒謬:
1、祇重毒品管制、抹煞醫療功能:
目前大麻二酚CBD在國內是合法的一般藥物,但因為國內定位為二級毒品,禁止種植、禁止製造,並採取重刑重罰,因而國內缺乏CBD的合法栽培場,以及合法的製造藥廠,及合法的藥証。國人如有需求祇能從國外購買,不但製造許多因觸犯管制而形成的犯罪案件,而且嚴重侵害國人的醫療人權。
2、開放醫療大麻相關產業:
其實政府怠於作為,衞福部應該比照國際醫療大麻的管制成份標準,開放國內醫療大麻生產、製造、萃取等相關產業。
開放醫療大麻,比照國際醫療大麻的標準,不但可以大幅減少司法案件,減輕檢察官、法官的過勞的負擔。而且也有助於振興國內產業,增加就業機會。
3、重刑重罰,害死多少年輕人:
毒品防治條例將「製造、運輸、販賣毒品」及「持有」、「吸食、施用」、「栽種」分別列為犯罪類型。但網路垮越國際,現在許多年輕人看到國際上許多國家大麻是除罪化、可以合法的吸食,所以很容易因為好奇體驗而吸食大麻及大麻相關產品。所以許多年輕人為了自行使用,而少量的自行網購種子,少量的自行栽培,及栽培後為了自已吸食自行捲煙,結果被判「進口種子、栽種、製造、吸食」等罪名,捲菸被認為是製造行為,而製造是判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這個刑度跟殺人罪一樣重,簡直可以算說酷刑。這種重刑重罰政策,不知道葬送了多少年輕人的前途,實在是太殘酷了。其實進口種子、栽種、捲菸,其實都應該吸收到「吸食大麻」的罪行,祇需判予吸食即可。
同樣的,因為好奇體驗少量自行使用而向外網購輸入,也跟製造同罪,將面臨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許多年輕人的前途因而葬送!這也難怪殷琪要替她女兒承擔起責任。因為重刑重罰,害慘了年輕人。
4、大麻除罪化是國際潮流:
台灣對大麻採取重刑重罰政策,但與國際潮流大相逕庭。例如荷蘭早就大麻除罪化;而加拿大則自2018年娛樂大麻合法化,預估每年有226億美元的商機。泰國在2022年成為亞洲第一個大麻合法化的國家,也帶來了綠色商機。2023年估計帶來318億泰珠(約8.6億美元)。
美國目前已有38州醫療大麻合法化,2州娛樂大麻合法化。美國總統拜登(Joe Biden)2022年10月就曾呼籲重新檢討大麻毒品分級,同時簽署行政命令,赦免曾因持有大麻而觸犯聯邦法律的數千44名民眾,也呼籲各州州長和地方首長採行類似措施,邁向大麻除罪化。拜登去年12月更表示,服用和持有大麻的犯罪紀錄,對就業、住房、教育機會帶來不必要障礙,對待大麻的錯誤方式,使得許多人生活被顛覆。
美國聯邦緝毒局(U.S. Drug Enforcement Admjnistation)昨天正式提議「認可大麻的醫療用途,並認定大麻比一些極危險藥物被濫用的可能性低,但不會讓娛樂用途的大麻完全合法化。」
而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建議,將大麻從一級毒品改列為三級藥品,與K他命(ketamine)和同化類固醇(anabolic steroids)同一等級。三級藥品仍受法規管制約束,未經許可販售仍可能面臨刑事起訴。二個部門的意見,等於宣示醫療大麻全面合法化,大幅放寬娛樂大麻的刑責,正是落實拜登的政策。美國預估此一開放政策將帶來300億美元的商機。
而德國政府,反而在今年4月1日正式實施娛樂大麻合法化,成為歐洲第九個娛樂大麻開放的國家。允許人民可以為娛樂的目的而種植及持有大麻。並預估將帶來新增47億歐元的商機,27000個就業機會。
殷琪及其女的不起訴處分,也許有權勢影響力的問題,不過政府及社會更應該反省的是,重刑重罰的大麻政策,不但違背世界潮流,也正嚴重傷害台灣年輕人的未來。值得新任總統賴清德即將就任之際,目前的確看不出什麼新氣象;不過要振興台灣,政府必須要先Deregulation(去管制化),全面檢討政府過多、過當的管制的法規,讓人民的活力,自然會帶動投資,振興台灣!殷琪案也許可以幫助大家重新檢討大麻政策。
蘇煥智,前台南縣長,曾任第二、三、四屆立法委員。台大物理系肄業,台大法律系畢業,輔大法研所碩士。現為台灣維新召集人,大員法律事務所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