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對於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賄選案進行了長達一年多的審理,結果於今日(29日)下午公布,所有被告包括台南市議長邱莉莉在內的10人全部獲判無罪。此案涉及的人物包括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副議長林志展、議員李文俊、黃麗招、李鎮國以及郭再欽、黃怡萍、林士傑、高玫仙、楊志強等人。
▲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邱莉莉、林志展等10被告「全判無罪」 。(示意圖/ENews資料庫)
檢方指控,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等人密謀以每票至少1000萬的方式利誘、恐嚇某些特定議員,包括了恐嚇議員要開槍,甚至承諾可政治利益分配等方式,要求某些特定議員投票支持邱、林。對此,檢方依行求、期約賄賂及妨害選舉未遂等罪嫌起訴10人。
然而,在審理過程中,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等10人均否認犯案,他們的律師團認為此案為政治「換票」,且無具體事證可證實邱等人涉及賄選,被告更認為「司法不應介入政治」。經過一年多的審理,台南地院在今日(29日)下午3時做出最終判決,邱莉莉等10名被告均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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