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雅文/綜合報導)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先前宣布的「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最終經各方討論後,改為騎機車未戴安全帽、逆向停車等五項微罪,維持開放民眾檢舉。
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針對五項交通微罪仍開放民眾檢舉。(資料畫面)
根據了解,行政院日前宣布,10項罰款在1200元以下的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其中騎機車未戴安全帽、逆向停車、人行道及行穿線臨停、人行道及行穿線停車、占用身障車位等5種情況,改為開放民眾檢舉。
取消民眾檢舉的項目則是「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等。
針對這次修改,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林福山表示,逆向停車代表停車前有段逆向行駛違規,因此維持開放檢舉, 至於記點部分,林福山表示,未來要警察當場攔檢,才可以確認駕駛人進而納入記點,其他民眾檢舉或是科技執法,原則上不納入記點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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