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3月11日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爭議調閱專案小組」,要求NCC提供資料被拒,國民黨團今天(29日)召開記者會,批NCC擺爛不作為,並且被監督者跟監督者討價還價的行徑,是中華民國憲政史上最離譜的一頁;並質問,NCC到底在怕甚麼?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絕對會追查到底。
針對藍白的說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回應,該會尊重立委職權,因相關文件涉特定公司內部治理事項,希望能釐清調閱資料是否符合正當法律程序,待調閱小組回復釐清後將積極辦理。NCC重申,立法院調閱特定公司治理與機關監理事項相關資料時,宜依照司法院釋字第729號解釋所述之正當法律程序辦理,以免爭議。
NCC說明,依照司法院釋字第729號解釋,為符合正當法律程序,立法院文件調閱權之調閱範圍僅止於目的明確之「特定議案」;再者,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5條第1項規定,就「特定議案」涉及事項,調閱專案小組有調閱權限。NCC強調,所謂「特定議案」,依憲法第63條規定,應指法律案、預算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等,這次鏡電視調閱小組於成立或調閱程序中,並未說明是基於何項重大特定議案而需要行使調閱權,該會已再三表示其間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尚有疑慮,望該調閱小組能協助釋疑。
國民黨團今天上午召開召開「文件公開透明 NCC怕什麼?」記者會,並邀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爭議調閱專案小組」召集人林國成出席,針對NCC拒絕提供資料的回文,公然挑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決議,拒絕提供任何資料,給予最嚴厲譴責。
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表示,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在3月11日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爭議調閱專案小組」,NCC在4月25日回文給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調閱小組,稱「鏡電視案是NCC就個別公司申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及個案營運監理事宜,屬於公司治理與機關監理事項,惟『鏡電視申設及後續爭議調閱相關資料』所涉立法院審議特定議案為何,尚有疑義,還請交通委員會釐清並釋明。」
洪孟楷指出,NCC寫了這麼多文字,重點只有一個:「資料就是不願提供」。行政機關對立法機關正式成立的調閱小組「嗆聲」,不願提供相關資料,到底是在怕什麼?文件公開透明有什麼理由拒絕?
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5條規定,包括院會、委員會都可以成立專案調閱小組,要求有關機關就特定議案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此外,調閱委員會或調閱專案小組於必要時,得經院會之決議,向有關機關調閱前項議案涉及事項之文件原本。
洪孟楷說,「鏡電視申設及後續爭議調閱專案小組」,要求NCC10日內提供相關資料。NCC回復認為調閱小組「目的及範圍均應明確」、「尚有疑義…釐清並釋明,俾憑辦理。」洪孟楷要問,現在是被監督者跟監督者討價還價?NCC這樣的回文,完全視法令於無物。
交通委員會NCC調閱小組召集人林國成表示,立法院依法成立調閱小組、要求機關提供資料, NCC居然拒絕提供任何資料,公然挑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決議,NCC是被立法院監督的單位,當然有權監督NCC所有業務,隸屬與監督間的絕對關係,絕無疑義。林國成強調,不管NCC如何擺爛、不配合,他都一定會追到底。
林國成質疑,NCC拒絕提供任何資料,除了公然挑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決議,他更合理懷疑NCC若不是心中有鬼,就是有圖利或見不得人之處。林國成認為,鏡電視申設過程疑點重重,到底政府有沒有插手干預,主委陳耀祥是不是瀆職,這是社會上民眾高度關注的案件,在陳耀祥7月卸任之前,不管NCC現在如何擺爛、不配合,國民黨團、民眾黨團都一定會追到底。
交通委員會委員魯明哲表示,立法院成立調閱小組,當人民有疑問時,必須捍衛人民有知的權利,難道身為獨立機關的NCC,不希望透過調閱小組的方式,澄清所有的爭議疑雲嗎?顯然就是做賊心虛。
魯明哲說,針對NCC回文給交通委員會的內容,提到了《憲法》,在《憲法》七項正面表列之外,還有「國家重要事項」,陳耀祥身為NCC主委,對於國人關注媒體如何開台,難道不知道這是屬於「國家重大事項」嗎?魯明哲指出,NCC回文也提到這是鏡電視案,屬公司治理與機關監理事項,他呼籲NCC不要再鬼扯了,同時也譴責NCC蠻橫。
另外,副書記長王鴻薇表示,提名4位NCC新任委員人事案,其中內定接任主委的劉柏立,竟然傳出因某媒體大亨,外傳透過準總統賴清德的親信潘孟安,介入NCC人事換掉劉柏立,如果此事為真,真是超級大醜聞。面對如此大的爭議、醜聞,上從總統府、行政院,下到NCC都沒有出面嚴正駁斥這個消息,難道是默認了嗎?
王鴻薇認為,可預見的未來4年的NCC人事,會被特定人士或某媒體大亨直接掌握,直接主導NCC主委的人事。她呼籲蔡政府和未來的賴政府,都必須對外說清楚、講明白。
副書記長羅智強表示,傲慢、霸道無視民意的NCC,連立法委員行使調閱權,都可以橫加阻擋、不願配合。羅智強認為,這就是為什麼要推動國會改革五法,這不是國民黨團和民眾黨團的事情,這是為了台灣的民主。NCC已經到了法制化必須改革的時刻,交通委員會NCC調閱小組所發生的事情,驗證了國會改革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