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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諳法令網路刊登殺蟲環境用藥 未取准許沒賺到錢還受罰

新頭條/ 2024.04.28 18:30

記者蕭麗鳳/彰化報導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統計112年查獲於網路(電商通路平臺)刊登販賣環境用藥或從國外帶回後用不完的環境用藥至網路刊登販賣,違規件數35件較111年17件明顯增加,主要因許多民眾為了貼補家用,刊登商品未取得環境用藥相關許可證照;另因112年艾草蚊香商品正夯,許多民眾在不諳法令的情況下,從國外進口或自行製造,至網路刊登販售並宣稱有殺蟲或防蟲等效能,因未取得環境部核准許可而受罰。

無論是合法環境用藥或非法的只要您沒證照(環藥許可證、販賣許可證、病媒防治許可證),彰化環保局呼籲”千萬別上網刊登環藥廣告”!近期很多民眾還沒賺到錢先被罰6萬元,大呼冤枉,但刊登即已觸法,呼籲民眾別刊登。

▲民眾選購安全選用環境用藥。(圖/彰縣府提供)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再次提醒民眾,沒有取得環境用藥相關許可證照,不要上網廣告販賣環境用藥,違法廣告環境用藥,經查獲將會被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若販售回國自行攜帶的環境用藥,將處新臺幣3至15萬元罰鍰。

▲從國外進口或自行製造,至網路刊登販售並宣稱有殺蟲或防蟲等效能,因未取得環境部核准許可而受罰。(圖/彰縣府提供)

請民眾堅守環境用藥廣告的「3不原則」:「不刊登」,無照不上網廣告;「不亂買」,不買來路不明且無環保署核准字號的環境用藥;「不推薦」,不在網路廣告宣稱環境用藥殺蟲或防蟲等效能。

▲請民眾堅守環境用藥廣告的「3不原則」:「不刊登」,無照不上網廣告;「不亂買」。(圖/彰縣府提供)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已建置「環境用藥許可證照查詢系統」(https://mdc.moenv.gov.tw/PublicInfo),只需鍵入產品名稱或許可證字號,即可查詢所選購的環境用藥是否合法登記,如有病媒防治施藥需求,也可查詢合法的病媒防治業及環境用藥販賣業。另外,該網站也建置「環境用藥安全使用網站」(https://topic.moenv.gov.tw/evsu/mp-8.html),民眾可透過網站獲得安全用藥知識或查詢不合格環境用藥商品資訊,歡迎多加利用。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電洽彰化縣環境保護局(04)7115655分機114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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