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謝榮浤/台中報導】
近日,內新派出所警員王銓福在16時至18時擔服備勤勤務時,接待了一位賴姓媽媽,她拿著一個包包內裝有新臺幣20多萬元現金到派出所。賴女士表示,她的兒子宋姓就讀明德國小四年級,於下午17時許回家途中,在明德街82巷與合作街口拾獲了這筆現金。擔心失主尋找,她急忙將錢物送至派出所,希望能協助歸還失主。
警方迅速展開調查,調閱現場監視器並逐一詢問附近的民眾及派出所是否有報案遺失物。在17時30分左右,一位趙姓男子致電派出所詢問,經警方核對後確認趙男為失主,隨即請他前來確認並領取遺失物品。
趙男對警方表示,這筆錢是他在加油站工作推銷公司產品所賺得的辛苦錢,因一時疏忽遺失,感到非常擔心和焦急。他由衷感謝社會上拾金不昧的人,讓他免於損失和不必再勞心勞力地賠償,並當場致電賴姓女士及其兒子表達謝意。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呼籲,民眾外出時應特別注意保管貴重隨身物品,避免不慎遺失而造成焦慮。同時,警方也讚揚明德國小和家長的教育成果,期望社會上能夠延續這種良善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