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23日針對死刑存廢,進行長達5小時的言詞辯論。司法院YouTube、臉書直播超過3500人觀看,創下有史以來最多的紀錄。然網友觀看直播,認為憲法法庭辯論是「打假球」,不滿留言「請不要剝奪加害者唯一能為受害者償還的方式」、「不希望廢死導致受害者家屬報復或是私刑正義的社會」。
死刑存廢世紀辯論,主張死刑「合憲」由法務部由檢察司長郭永發領軍,依據民調數據顯示八成以上民眾反對廢死。死刑存廢應由行政或立法機關決定,不該透過違憲審查方式處理。
然主張死刑「違憲」由37名死囚李念祖等16名律師代表。稱剝奪生命權、人性尊嚴,「沒有人可以代表被害人」,死刑讓國家怠惰不去探討犯罪成因,不協助被害人人生的思考方向,被告處以死刑是在卸除政府的壓力,不去面對「如何減少犯罪成因」的問題。法官也沒有殺害他人的權利,8成民眾反對廢死是「民調偏差」,應宣告「死刑」違憲。
大法官詹森林詢問如鄭捷、小燈泡案,根本不會有誤判的情況之下,死刑是否違憲?反問法務部,通姦除罪、同性婚等議題也都主張違反多數民意下,大法官仍決定違憲。但又說廢除死刑違反多數民意,大法官一定要跟民意妥協嗎?
法務部檢察司長郭永發表示,死刑不能拿同婚、通姦除罪化來比擬。同婚涉及個人法益,誰愛跟誰結婚是個人的自由;通姦是侵害配偶權,還有民事庭法官不認為有侵害。但死刑涉及國家刑事政策,這兩案與死刑無法比較。台灣2019年至今476件有關殺人等命案,僅1件死刑定讞,對死刑審判過程相當嚴謹。
副司長簡美慧認為,如果民意有共識、有替代方案,可以討論是否廢除死刑;但法務部不是以替代方案來替代死刑,如果哪天真的有終身監禁制度,屆時會不會有人聲請終身監禁也是酷刑?法務部並沒有立法怠惰的問題,死刑合憲。
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林麗瑩認為,人民的法律價值觀不能僅僅當成「民意」。目前行政機關也沒要簽訂旨在廢除死刑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項任擇議定書。
而大法官朱富美詢問「戰爭」是否特定犯罪行為可以處以死刑?台灣因暴露在地緣政治風險下,而從廢死是制憲者的信仰嗎?教授謝煜偉認為即使內亂外患或叛國罪,也要符合罪與罰的關係,這些嚴重程度有比謀殺更嚴重嗎?
觀看憲法法庭「死刑」辯論的民眾,對大法官提的問題「心證明顯」,紛紛失望留言「司法已死,死刑請合憲,請不要剝奪加害者唯一能為受害者償還的方式,就是他的生命」、「打假球的憲法法庭辯論」、「然後用不具民意基礎,只有在司法這個小圈圈裡面玩,而且還安插一堆自己人在裡面球員兼裁判」、「壞人就是因為有法律保護他們,所以才囂張跋扈的啦」、「加害者唯一逃死的方式只有受害者家屬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