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今天(23日)針對「死刑是否為憲」召開言詞辯論庭,而為37名死囚辯護的律師李宣毅在陳述時,自曝阿嬤在他高一時遭殺害,憤怒的他也曾想要親手殺死兇嫌復仇,但念了法律之後,透過各種犯罪的解析,他更想要追殺的是犯罪成因,「唯有如此,才有可能防止悲劇再度發生」。
李宣毅表示,1996年他高一的暑假,他的阿嬤在街上遭遇搶劫,被搶匪無情殺害,阿嬤在病床上驚恐、僵硬的表情烙印在他的心中,當時的他無時無刻都想要親手殺害兇嫌、想要復仇,但兇嫌最後仍身分不明、逍遙法外。
進入大學就讀法律系,李宣毅的「仇恨之火」因為知識被解放,當在分析各種罪犯時,他突然想要了解,「你我每一個人都是來自於母親子宮的天使,為何最後卻培養出這樣令人痛恨的罪人?」「如果可以瞭解犯罪者墮落的過程,那為什麼我們卻執著於殺掉那個墮落的天使,而忽略了那個誘惑他的撒旦?犯罪的成因不是更應該被追殺嗎?」
李宣毅也舉《哈利波特》中的例子,表示故事中公布佛地魔的存在是不被允許的,因為那會證明了行政系統的失敗,就如同社會上每一個罪大惡極的人,我們原本都有許多機會可以挽救他免於撒旦的誘惑,「我想要追殺的人不是那個被告,而是那個犯罪成因」,也只有如此才能阻止悲劇再次發生。
對於阿嬤的死,李宣毅相信之中一定有個重如泰山的訊息,他認為是在提醒我們必須擁抱身邊的人,不要放棄、歧視或排除每一個人,這樣犯罪成因才有可能滅絕,「廢除死刑,用平等的心把每一個人擁入懷中,才能真正避免悲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