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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RD國家報告國際審查 陳建仁: 提升臺灣人權保障

互傳媒/ 2024.04.22 20:23
▲行政院長陳建仁出席「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開幕 提升臺灣人權保障。(新傳處提供)

【記者 張玉泰/台北 報導】行政院長陳建仁今(22)日出席「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開幕式時表示,臺灣在人權保障的發展與推動不遺餘力,除了有6部國際人權公約具有國內法效力,並成立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完善臺灣人權監督機制,並由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公布國家人權行動計畫。院長強調,臺灣雖非聯合國會員國,但以自主承諾與實踐方式,建立特有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機制,此次「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是我國人權工作的重要里程碑,請各相關部會以審查委員提出的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為依循,持續將人權精神落實在各項政策與法律中,以提升臺灣的人權保障,彰顯臺灣積極參與國際人權事務的決心。

陳建仁於致詞時表示,臺灣自2009年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以來,推動至今已15年,在此期間,聯合國9大核心人權公約已有5部完成國內法化。「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是我國唯一於1971年退出聯合國前,完成簽署、批准與存放手續的公約,因此,臺灣目前計有6部國際人權公約具有國內法效力。今(2024)年2月,行政院進一步將「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國際公約」加入案通過並函送立法院審議,另外「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與「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等2部公約的國內法化作業,也正逐步進行中。

除了推動國際人權公約國內法化,近年來,臺灣在人權保障的發展與推動更是不遺餘力,在2020年成立符合「巴黎原則」標準的國家人權機構-「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由其擔負監督各級政府機關,並對於「人權保障」與「對國家侵害人權事件」等進行調查或提供救濟,完善臺灣人權監督機制,行政院於2022年也成立「人權及轉型正義處」,負責協調、督導各部會推動人權保障與轉型正義工作,同年公布臺灣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納入優先推動「強化人權保障體制」、「人權教育」、「平等與不歧視」、「強化生命權保障」、「居住正義」、「氣候變遷與人權」、「數位人權」及「難民權利保障」等8大重要議題,並研擬具體行動方案。這些工作為落實人權保障的基礎,也是臺灣推動人權保障的成果。

臺灣雖非聯合國會員國,但對人權重視不亞於任何國家,例如臺灣是亞洲第一個立法保障同性婚姻的國家。臺灣以自主承諾與實踐的方式,建立特有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機制,定期提交報告,並邀請國際審查委員來臺審查,持續提升臺灣在人權保障的標準,彰顯臺灣積極參與國際人權事務的決心,在他擔任副總統期間,同時也是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召集人。本次審查會議的Manfred Nowak主席與Rosslyn Noonan教授,過去曾來臺參與臺灣兩公約審查,可說是臺灣的老朋友,針對人權保障工作,提供許多寶貴建議,使臺灣人權保障向前邁進。此外,Keiko Ko教授是聯合國前任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的委員,Sheryl Lightfoot教授則是聯合國現任原住民族權利專家機制的委員,他謹代表臺灣政府向4位遠道而來的國際審查委員,表達誠摯的歡迎與感謝之意。

陳建仁進一步表示,在這兩天的審查過程中,國際審查委員將面對面與政府機關、民間團體代表們,充分交換意見、討論交流,請參與審查代表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審查委員對於審查結果所提出的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將成為我國人權工作前進的重要助力,請各部會後續以此為依循,持續將人權精神落實在各項政策與法律中,並使人權意識推廣到全國人民生活,相信此次完成ICERD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將是我國人權工作的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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