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族群渴望權力,很容易產生威權的心態,意圖控制別人,中國國民黨自認為難登九五,已淪為弱勢族群。
中國國民黨黨團總召傅崐萁、立委楊瓊瓔等人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若一般民眾拒絕國會傳喚,將吃上刑責。針對國會調查權之行使,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前舉行「如何落實國會調查、聽證權以有效監督行政機關,並避免侵犯人民自由、隱私權」公聽會,邀請學者專家討論。弘鼎法律事務所律師陳又新表示,立委有立法權,但不應扮演法官角色,「你怎麼可以認定今天來公聽會的人是在說謊,或所言不實?」立法權和司法權不應有這樣的混淆。陳又新說,擴大國會調查權力,讓立委有更好的能力及武器,增加自己在立法品質上的提升,這方向絕對正確,這點沒有人會懷疑,但不能為了要增加調查的權力,把自己變成法官角色,這絕對違反權力分立。
這是耐人尋味的事,望著九五至尊興嘆的政黨,都積極要在國會增加調查權,以前的民進黨沒有機會選上總統,就在國會的調查權動腦筋。今日的中國國民黨對總統大選失去信心,也推出國會的調查權,民進黨在九合一期中選舉慘敗,代表被主流民意唾棄,依政壇政治生態應該會下台,事實卻是繼續執政,代表選民不願意讓中國國民黨執政。中國國民黨失去掌控國家大權的實力,只好在國會尋找威權。
一般國家的國會有調查權,台灣沒有,讓難登上九五的中國國民黨感到委屈,卻不追究為何會有這種現象。台灣的國會沒有調查權主要的原因是台灣的憲政體制乃依循《中華民國憲法》,而《中華民國憲法》將監察權獨立在監察院,國會既然沒有監察權,有了調查權只是用來作秀,或訛詐行政官員而已。若是中國國民黨希望國會有調查權,只有改變體制,廢掉監察院,監察權回歸國會,但台灣已不可能修憲,要改變體制只有制憲,中國國民黨願意嗎?
調查是執行特定權力的手段,除了前述的監察調查外,還有司法調查與行政調查,司法調查是針對違法案件,執行者屬專業人員,調查違法事件。另有行政調查,性質與監察調查類似,係針對失職案件,行政單位自己追究行政責任,若牽涉違法事件,則轉司法調查。司法調查、監察調查、行政調查均屬特殊的任務,由權責單位執行,不知國會要調查權做什麼用,別忘了,國會既無監察權,更無司法權,國會搶調查權難道是用來訛詐行政單位?
存有威權心態就會積極想要調查權,這些國會議員不可能變成司法人員,所以與司法調查絕了緣,若中國國民黨有機會執政,那些立委轉任行政官員,就有機會執行行政調查,或轉入監察委員就可以掌控監察調查,只是關鍵在於選民是否認同,在國會的演出荒腔走板,怎麼可能獲得選民的認同?
(作者為中山大學退休教授、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