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顏寬恒與妻子陳麗凌被控竊占國土、假買賣豪宅以及詐領立委助理費,台中地方法院多次開庭,今天(19日)辯論終結,顏及妻子陳麗凌等人均主張無罪,但檢方認為顏是3案主謀,也是最終受益者,應從重量刑,全案將於7月25日宣判。
顏寬恒2021年立委補選時遭告發,其位在沙鹿豪宅竊占國有地達1097.14平方公尺,並以借款為名目將4541萬元交予張姓女設計師,並和妻子陳麗凌、苑裡營造負責人林進福共謀,由張女出面向顏購買豪宅。此外,顏寬恒還被控於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用108萬元,由林進福代收,並拿來支付644萬名車瑪莎拉蒂及支付沙鹿豪宅守衛、外傭薪水,及水電開銷,被認定涉嫌貪污。
公訴主任檢察官鄭葆琳指出,顏寬恒在國有地上設大門、警衛室等,阻絕民眾進入該國有地,等於將該處當顏家私人土地使用,即便事後和國產署簽約,仍構成犯罪。
另外,顏家沙鹿莊園的建造成本高達8492萬元,媒體質疑有竊佔國土之嫌,才委託張女購買,2周內資金轉移4515萬元,等同5折賤價賣出,成交後張女竟不是所有權人,有營造買賣假象。再者,林進福並非顏寬恒的助理,顏卻詐領助理費108萬元。
鄭葆琳表示,顏寬恒為追求更多居住空間與金錢,是上述3項罪名的主謀與受益者,身為立委應為人民表率,卻在屋子被檢舉後持續用假買賣卸責,還責怪檢舉者,犯後態度不好,應從重量刑,詐領助理費108萬元宣告沒收。
顏寬恒否認竊佔國土等3罪並於庭上大喊冤枉,而被指控假買賣的張姓女設計師也強調,購買沙鹿莊園是因為售價便宜,卻無端捲入顏家事件,導致她貸款困難,均主張無罪。地院最後諭知全案7月25日宣判。(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