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院近日對一起引人注目的幼童虐待案作出判決,案件中的蔡姓保母,在兩年前虐打1歲大的姚姓女童「小桃子」,導至顱內出血而死亡,被檢方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經過密集審理後,台中地院判處蔡女9年徒刑。對此判決,小桃子的母親在社群媒體發表沉痛的言論,對於僅判9年多的結果表達了對台灣司法系統的極度失望。
近期虐童案引起台灣關注,許多民眾為保護兒童,還要求政府修法,嚴懲對小孩下手的加害人,不過,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日前卻宣讀一起判決,針對台中姚日姓女童小桃子,遭保母毆打致死案,判決中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造成傷害及故意傷害致死罪,分別判處保母蔡女9年3個多的徒刑。
對此宣判,小桃子的母親在社交媒體上表達了對於判決的深刻失望和痛苦,她寫道,小桃子死了,她無法告訴大家她有多痛苦、多害怕,她無法告訴大家她多想活下去,她無法告訴大家她還沒有好好看過這個世界。
她還強調,面對兒童被虐致死的慘劇,蔡姓保母只被判9年的刑期,並且可能在4到5年後便能夠假釋,這對一個失去孩子的母親來說是無法接受的。沒有經歷過失去孩子的人永遠無法理解這種痛苦,這種傷痛將伴隨她和她丈夫一生,永遠無法痊癒。
網友對這起案件的判決反應強烈,紛紛在社交媒體和論壇上表達了他們的看法,網友喊,「這樣的判決太輕了!我們需要更嚴厲的法律來防止這種悲劇再次發生」;「每次看到這種新聞,我心裡都非常難受。司法系統應該給予更重的刑罰,以示警惕。」。
這種強烈的公眾反應引起了社會對虐童案件頻發的關注,許多人要求立法機關修法,加重對虐童犯罪的刑罰。公眾呼籲,對於對孩子下手的人應該有更嚴厲的法律制裁,以保護無辜的兒童免受未來的虐待。政府和相關機構正面臨越來越大的壓力,需採取行動來回應社會對於加強兒童保護的強烈要求。
另外一起虐童案,美語教學補習班負責人林漢凌、女老師劉蕓德、金智儀長期虐待梁姓男童,包括抓腳踝在空中旋轉丟出、冬天脫光洗冷水澡、壓頭入水等,行徑極為惡劣,不過,判決卻是最高法院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林女2年4月徒刑定讞,並且發監執行。
據了解,網友對此案判決也深感不滿,尤其是看到梁童所受遭遇,包括冬天脫光被要求站在洗手槽沖冷水、被抓腳踝在空中旋轉丟出,拇指還被撞斷;林等人或稱梁童身體有細菌,必須隔離不准入教室、不能喝水及小便、不准吃午餐和點心、逼吃發霉麵包、麻辣燙、酸辣湯、用愛心小手暴打全身、命他不准用桌椅,只能趴地上寫字。
網友說,惡劣行徑太超過,居然只判2年多,真的太離譜了,難怪層出不窮的虐童案,這些人不敢去欺負成年人,只會以身份及體型優勢傷害小孩子,這麼沒良心的人,肯定要重判才能嚴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