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417 18:00:45)針對嘉義縣某茶行以緬甸茶冒充台灣茶參賽一事,嘉義縣政府農業處強調,該起事件發生於109年,110年起嘉義縣各級農會茶葉評鑑都必須抽檢茶樣送茶改場以「多重元素檢驗方法」進行產地鑑別,以判別是否為境外茶,112年起更須標示可溯源資訊,以維護阿里山高山茶信譽及保障消費者權益。
農業處指出,嘉義縣高山茶從生產端及銷售端啟動相關作為後,就不再發生境外茶混摻國產茶事件,尤其參加評鑑的比賽茶一旦被判定為境外茶,依比賽辦法除公布參賽者姓名、茶葉全數銷毀、取消比賽及得獎資格,並移送檢調,市售端則直接移送檢調偵辦。
早年境外茶冒充台灣茶參賽或販售事件頻傳,嚴重傷害茶產業,並波及茶農、業者和消費者權益,政府110年起就已啟動多重防堵機制,以維國產茶業商譽,請消費者安心選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