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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危老重建有利地主? 律:建商若不當獲利恐觸法

台灣產經新聞網/7-11NEWS 2024.04.16 00:00

【記者呂宗勳/ 台北報導】根據內政部統計數據,2022年底全國都市更新事業推動件數為1564件,較2019年統計的1756件減少192件,出現不增反減現象;內政部解釋,主因是北市府在2020年將整合中的都更案進行大規模清查,將已失效、撤銷及重複計算膨風案件扣除,才造成隔年起件數大減。不願具名的趙姓律師指出,台灣近年加速推動都更,惟各地紛爭不斷,甚至常爆「黑箱作業」之汙名。

 鴻海創辦人郭台銘曾在臉書曾發文表示,台灣的房地產政策,尤其是都市更新與危老重建,政策顯然已經失控。趙姓律師則指出,截至目前為止,主管機關並未研擬一套適合都更或危老重建之「合建契約範本」,導致實施者與都更戶所簽訂的每一本契約內容都不盡一致,而這也是都更戶最常批評「黑箱作業」之主要緣由。

 近日接獲地主爆料指出,臺北市內湖區某一上市公司,與另一知名代銷公司所轉投資的建設公司交叉持股,共同承攬內湖區某一都更案,並說要和哪家建商簽約都可以,地主憂心忡忡的表示,如果未來有爭議,不知道要找哪家建商好。

 趙律師認為,在上述這個案例中,倘若A上市建商完全符合條件可以獨立完成該都更案,且該案原即A上市建商公司的案件,為何還要與B建商共同承攬,有無經董事會決議,其中是否有利益輸送,損及股東權益,而有違證交法的疑慮,更何上市建商公司與A公司還是交互持股關係。

 趙律師進一步指出,大法官多次解釋,強制拆除和徵收應該是在符合「公益性」,且必須是「最後手段」才得以施行,但是都市更新卻是讓建商獲利,根本不符合公益性原則;他表示,一般都更案應該都是由核准進行都更的建商和地主進行簽約,若非該都更案核准建商則有觸法之虞;若是上市建商公司未經董事會決意即邀其他建商共同承攬,規避登錄公開資訊藉此不當獲利,則是明顯違反證交法第171條之規定,亦即俗稱的五鬼搬運,本刑為七年以上之重罪,他呼籲建商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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