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苡蘋╱高雄 報導】近期虐童事件時有所聞,不論是北市剴剴案,亦或日前林園區清水岩路女嬰棄屍案等,高雄市議會於今(16)日舉辦「從虐童案探討今日高雄市兒童人權 」公聽會,會中認為目前制定法規與社工在業務執行有落差,以及加強專業訓練的時數,而兒童人權應該從更貼近民眾的角度宣導,讓大眾更加重視。
主持人黃柏霖議員指出,兒童人權是人權的一部分,包括人身安全、普及的義務教育、醫療保障等,保障兒童免受身體、心理的虐待。針對這些近日為大眾關切的兒虐案,他認為從現有的制度進行調整,並建立處理機制的SOP。
鄭安秝議員認為,兒虐不只是肢體的傷害,語言、怒罵等也會導致兒童少年心理上的壓力。也些孩童出生身體發展便與眾不同,保母或老師會對他們有不一樣的對待,這些人常在幼童時期受到不平等對待,長大後往往留下創傷。希望大眾、公部門及專家一起為提升兒童人權努力。
黃秋媖議員則反映育兒資源中心人力欠缺,在高科技產業進駐高雄後將更加衝擊幼保行業。然而往往擁有幼保高學歷者又不願投入此行業,希望社會局放寬條件,讓擁有高中職學歷願意從事幼保工作者,採取補足上課時數的方式,另薪資也應逐年調整,提升他們的福利和待遇。
社會局表示,目前有建立一套防治機制,為減少兒童暴力事件發生,到社區裡面宣導,結合社區和里成立防暴小組,建立通報機制,還有培力宣講員,結合大樓協助通報。衛生局則有幼兒專責醫生制度,兒少保護醫療整合中心有兩處,對於協助兒童及早發現有幫助。兒少保護安全網,有社政、警政等單位共同研討,發生重大案件立刻啟動驗傷檢傷,確認後與檢警合作。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牧愛生命協會創辦人吳美麗表示,社會問題非常複雜,社工系大學四年400小時的教育是不足的,需要有完整的機制幫助社工們專業成長,並非灌輸理論而是需要談論價值觀和生命經驗,然而社工們工時長薪資不佳也是需要正視的問題。她也強調,需要一個統合且全面性的執行策略,針對親子教育資訊的提供,應更貼近民眾需求,而非以聯合國的兒童人權倡議來進行宣導。
智圓法律事務所律師張宗隆則從幾起虐童事件提到,如果發生在住家以外,家人比較容易發現,進而提起告訴,那警檢和法院偵辦審理的機率是比較高的,也可產生嚇阻的效果;相對地若案件發生在住家的話,如果公部門沒有提出告訴,而傷害的人行為人通常都是親戚家人甚至於是父母等,公權力難以介入。因此主管機關在接獲虐童通報後,認定虐待有可能性,應該就要提起告訴,讓檢察機關和法院調查和審理,才有嚇阻效果。
嘉南藥理大學社工系教授余元傑指出,這次北市虐童案後衛福部的報告裡面提出的法規多如牛毛,認為地方政府做得不夠、推卸責任,中央訂出許多法規但地方政府究竟要採用哪一個?再者,制定的法規與現場執行人員有落差,實際上便有難度,以要求增加訪視而言,社工員手上所負責的個案很多,書面報告便不可能詳盡,這部分地方政府應向中央反映。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副教授胡以祥強調應推動幼托責任保險的機制,透過保險機制,強化事前過濾機制,事後發生便有保障。
屏東大學教育行政研究所李銘義副教授則關心高雄市社會安全網是否能夠接住每個受虐的孩童,他希望跨局處的整合應再檢視,且不能出事便苛責社工,機構與政府應負起責任。
最後,黃柏霖議員期待高雄的防治虐童事件及兒童人權保障,應有社區民眾、專業協會、醫療院所、專家學者及學校的支持,以及公部門的全力支持,建構縝密的社會安全網。(圖╱記者王苡蘋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