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4月14日執行土城香廟會安維勤務,於22時許,經聯合稽查小組通知,在安中路六段發現民眾於路中擺放大量鞭炮,南警三分局立即派員前往協助勸導、制止,惟民眾仍趁隙點燃鞭炮,後續由聯合稽查小組依法開罰。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晚間10點到次日7點,不得使用擴音設備及施放煙火,但依傳統禮俗神轎入廟免不了燃放煙火或炮竹,南警三分局與環保局及消防局組成聯合稽查小組,除了宣導優質宗教政策外,並對違反規定之情事進行開罰。 臺南市為「眾神之都」,是以廟會活動相當頻繁,本分局呼籲參與民眾配合宗教優質化政策,共同維護市民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