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方法院外觀。(圖/翻攝維基百科)
嘉義地院指出,這起國民法官參審案件分别定於4月23日上午10時、下午1時40分;113年4月24日上午9時、下午1時40分;4月25日上午9時、下午2時;4月26日下午3時30分,在第19法庭進行審理及宣判程序,供領有旁聽證之人旁聽,並設置記者旁聽席10席、民眾旁聽席40席。
旁聽證依下列方式核發:
(一)記者席旁聽證及民眾旁聽證發予,均以網路報名先後次序登記,額滿為止。
(二)網路登記: 即日起至4月19日止在嘉義地院院網站https://cydl.judicial.gov.tw/0bserver登記。每一記者、民眾每次庭期限 登記一次。
網路登記成功者,4月23、24及25日當日開庭前10分鐘至本院1樓自動報到機旁,憑記者證、國民身分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核發附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換領記者、民眾旁聽證,旁聽證不得代領及轉讓。逾時未領取者,視同放棄,由當日至現場排隊之記者、民眾,依排隊先後順序遞補至額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