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桃園機場捷運13日上午因電力接地異常導致部分列車延誤,經查為附近建案工地掉落C型鋼導致,建管處立即要求該工地停工,並將依建築法第89條裁處起、承、監造人最高限額共計新台幣27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若對捷運系統產生損害,桃捷公司也將向建商究責要求賠償。
桃捷公司表示,上午9時42分時,機場捷運A1台北車站至A11坑口站因電力接地異常導致部分列車延誤,行控中心依據SOP重啟電力系統,於9:54恢復供電,並指示列車以50公里/小時巡視軌道有無掉落物,確認無異常狀況後,系統恢復正常營運。本次事件共影響13列車,受影響人數約3500人。
桃捷公司立即展開調查電力接地異常原因,經維修人員調閱電聯車前攝影機錄影紀錄,發現事件發生當時A8往A7方向上行軌道靠近出土段位置之軌旁出現1長約2公尺長C型鋼,列車經過後出現閃光及煙霧,隨後即造成A1台北車站至A11坑口站電力系統接地異常。後續維修人員隨車檢視軌旁,經反覆搜尋發現該C型鋼已彈開至軌旁管溝,確認對後續列車營運不會再造成影響,今日收班後將派員下軌道撿拾並檢視周遭設備狀況。
該列受影響的列車經回廠檢測,發現第5節車廂的集電靴總成及部分車下設備箱有刮傷情形,後續將進行仔細檢查,確認安全無虞後恢復載客勤務。
桃捷公司檢視該C型鋼並非機場捷運所使用之物件,經比對後判斷與軌道旁建案所使用之建築材料相同,桃捷公司立即通報建管處,經建管處了解後即要求建商停工,直至改善完成才復工。建管處與勞動局也將依照相關法規,進行查處。
建管處表示,掉落物經桃捷公司判斷與東霙營造的建案所使用之建築材料相同,建管處已立即通知該工地停工,並將依建築法第89條裁處起、承、監造人最高限額共計新台幣27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
建管處將要求在建工地於一週內自主完成建築工地安全防護措施檢查,建管處也將配合其他局處加強稽查工地安全防護措施,確保軌道及工地周邊的安全。
建管處補充,桃園對高鐵、捷運軌道旁工地均有要求施工前提報施工計劃,並送交通部鐵道局與桃市府捷運局審查,而對於高層建築物也在去(112)年訂定規定要求施工前,應由專業公會審查施工計畫,方可施工。除審查施工技術、施工方法之外,亦評估施工風險,以提升工地施工品質及危機應變處理能力。強調異物入侵軌道嚴重影響軌道運輸安全,並將軌道周邊工地也納入巡檢的對象。
桃捷公司指出,將依據大眾捷運法第五十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對建商進行裁罰,後續如對捷運系統產生損害,也將向建商究責要求賠償。
桃捷公司針對今日異常事件依循SOP進行處置,並且在確認系統安全無虞後立即恢復正常營運,並對異常事件迅速查明原因,使旅客能安全、放心地搭乘機場捷運。桃捷公司並呼籲機捷沿線建案務必加強工地管理,避免施工材料掉落軌道,影響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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