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泰澤/綜合報導 4月12日下午13時9分許,在國道3號北向77公里關西路段,一部緩撞車於內側車道施工現場後方警戒時,遭一部小客車駕駛疑因未注意車前碰撞緩撞車,再撞擊行駛外側車道聯結車及前方內側車道施工之大貨車,所幸緩撞車即時發揮功能,現場肇事車輛副駕駛乘客一度受困車內,救出後送往桃園國軍醫院檢傷,僅腹部及手臂擦挫傷,肇事林姓駕駛表示其使用輔助駕駛系統,未注意車前狀況因而肇事,現場於13時59分排除,各車駕駛飲酒情形待查中。 國道警呼籲,駕駛人行車應依速限行駛,隨時注意車前動態,有關輔助駕駛系統是輔助作用,勿開啓自動駕駛,雙手離開方向盤作他事,仍應注意前方路況,手握方向盤,才能緊急應變,避免發生交通事故。如有違反規定,影響往來行車安全,將依公共危險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