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於近日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所涉及的詐領助理費案,該案件由於高虹安在立法委員任職期間,被控虛報或浮報助理酬金及加班值班費直至預算上限,以詐取準公款共46萬30元。該事件已成為政治道德與貪腐行為的焦點,引發公眾對政治清廉的進一步質疑。
案件審訊過程中,高虹安的前立委辦公室行政主任黃惠玟作為關鍵證人,透露了辦公室零用金的使用情況。她表示,高虹安辦公室的零用金不僅用於個人消費,甚至用於支付民眾黨黨部的相關費用,包括黨部開張時的拜拜用品及開支。其中包括助理領取高鐵票的手續費、轉帳手續費等日常開支,甚至黨部開張時的裝潢費用也從零用金中支出,反映出公款私用情況的嚴重性。
隨著庭審進行,黃惠玟的證詞揭露了零用金管理的混亂以及高虹安對於帳目的嚴格控制。她在庭上稱,初期以為零用金的使用有較大的自由度,但實際上對於零用金的每一筆使用都需經過高虹安同意,這一行為模式讓黃惠玟對於零用金管理感到束手無策。
此外,黃惠玟還透露,高虹安辦公室實行的回捐制度,即是將立法院發給助理的加班費報滿後,回扣作為辦公室零用金。這樣的操作進一步暴露了立法資源被挪用於黨務活動的情況。
案件的審理亦提到了高虹安對於辦公室零用金的親自管理,包括要求黃惠玟對帳目的精細調整及對零用金使用的直接指示。透過黃惠玟及其他助理的證詞,揭露高虹安可能涉嫌濫用職權,將公務經費轉用於私人及黨務支出之中。
此案件不僅突出了政治人物在財務管理上的不透明與不當行為,更牽引出政治信任危機。隨著案件進一步審理,公眾對於政治清廉度的關注及政治透明度的要求日益升高。高虹安與其辦公室助理所涉及的不當財務行為引起廣泛討論,再次凸顯了政治責任與監督機制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