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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持兒少性影像獲緩起訴 北檢向高檢署提再議

上報/上報快訊/賴婕羽 2024.04.10 15:31

藝人黃子佼近日遭控訴性侵未成年,被檢方查出持有7部兒少性影像,,北檢將他緩起訴處分2年。檢察官今天(10日)依職權向台灣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而高檢署將分「上職議字案」,逐步審查全案是否發回續查或駁回再議。

一名網友去年於臉書發文指控,10多年前曾遭演藝圈人士在車上強吻、拍裸上半身照片,而該名網友所指線索,包含「主持人、十幾年前曾是電台主持人、有女兒、形象良好」等都讓網友指向黃子佼,紛紛湧入他的臉書質問,而黃子佼也在臉書直播中承認並道歉,直播結束後,黃子佼還傳出試圖輕生。

台北地檢署也在去年8月4日,指揮台北市警方搜索黃子佼住處、工作室等地,並約談黃子佼到案,訊後諭令黃子佼新台幣35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核發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禁止黃子佼接觸、騷擾被害人及家屬。

檢警在搜索時,意外查獲黃子佼持有7部自偷拍論壇「創意私房」購買的兒少性影像,甚至最後一次買的紀錄是2023年7月8日,也就是性騷案爆出後1個月。

檢方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把黃子佼緩起訴處分2年,並於緩起訴確定後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120萬元,於緩起訴確定後3個月內,書立悔過書1份。

根據《中央社》報導,北檢檢察官10日依職權向台灣高等檢察署送再議,高檢署將會分「上職議字案」,慎重審查北檢緩起訴處分書理由,及檢察官再議理由,再就北檢處分是否完備之處,審酌為發回續查,或駁回再議之決定。(責任編輯: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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