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高雄市雖然是現代化工業城市,但市政府對相關歷史文物的保存相當重視,除古蹟、歷史建築指定外,對「古物」類文化資產指定與保存也不遺餘力。高雄市現今(113年)共計登錄46組一般古物、6組重要古物,並列冊追蹤19組具潛力價值的文物。其中,111年及112年共審查登錄6組一般古物,皆屬高雄市宮廟典藏之私有古物,如義永寺泥塑觀音大佛、左營鳳邑舊城城隍廟匾額等等。
依據文資法相關規定,具歷史文化價值之文物得由個人、團體提報具古物價值之項目、內容及範圍,依法定程序審查後,列冊追蹤。文物所有權人得提出申請經審查後指定為一般古物。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局長王文翠表示:除鼓勵一般個人或團體提報申請外,文化局也透過文物普查程序,來搜尋具有提報古物潛力的珍貴文物。如,113年度將執行「高雄市百年廟宇宗教文物普查計畫(第一期),針對北高雄沿海四區(茄萣、永安、彌陀、梓官)」範圍內重要宮廟文物進行普查,冀望透過瞭解史料文物之內涵,推動高雄歷史相關文物的保存,未來也將分階段逐步把普查範圍推展到全市38區。
文化局歷來曾推動「96年高雄市碑碣暨古蹟、寺廟內古物調查研究」、「99年高雄縣鳳山區寺廟古物普查計畫」、「100年高雄市岡山地區廟宇古物調查計畫」、「101年高雄市旗山地區古物調查計畫」、「103年高雄市皮影戲館文物調查計畫」等計畫。107起先後推動四期的「日治時期檔案文物普查建檔計畫」、「高雄市六龜洪稇源文物普查建檔計畫」。普查計畫的推動,有助於讓公部門理解文物之重要性,進而以更積極作為推動保存與維護工作。文化局亦曾協助高雄市內門紫竹寺古物「普濟群生」、「紫竹生春」二匾之修護,讓百年古剎文物得以永續保存。
若指定為一般古物,文化局可協助向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申請古物相關保存維護經費,經中央審查核定後,補助上限為全案總經費之70%,私有古物所有權人或管理人須至少自籌5%。如文物所有者具有意願,文化局將積極輔導提報文化資產,以利後續歷史文物的保存與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