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409 16:19:29) 新竹縣於2021年擴大成立「檢警環農工聯盟」,成功提升案件通報率及破案率。去年縣府各單位合作鐵腕拆除造成鳳山溪水污染的兩家化工廠。針對近日關西鎮鳳山溪又發生溪面油污事件,新竹縣長楊文科今(9)日立即在縣府主管會報指示環保、警察、工務、農業等局處「提對策、祭鐵腕」,務必遏阻不法之徒偷倒行徑,守護河川環境。
環保局長蕭宏杰指出,清明連假期間關西民眾通報,鳳山溪水表面出現不明溶劑狀油污,肉眼辨識疑似機油,環保局立即派員到場採樣調查送驗,初步檢測ph7.72 水溫27.6,COD試劑無明顯異常,無揮發性異味。已請鎮公所清潔隊清除油污,減輕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害。環保局後續也將聯合相關單位加強稽巡查作,確保溪水的品質與安全。
警察局表示,針對鳳山溪河川污染,將加強清查週邊重要路口、檢視監視系統。關西鎮公所為改善轄境鳳山溪污染及環保案件,已會同警察局辦理設置監視器地點會勘完竣,計主機38組、攝影機170支,未來再加裝車辨系統。警察局長宣介慈表示,警察局已主動偵查,將持續與環保局保持密切聯繫,積極偵處、防制轄內污染案件發生。
工務處長戴志君說,運載土方或特殊營建材料的車輛是需要申請核准才能上路,工務處將透過警察局查證運載車輛的車牌號碼及載送物品,與所管相關業務上有核准的車輛資料作比對,了解是否符合核准運載事項。農業處長傅琦媺指出,發生污染案時,首先向環保單位確認污染物性質及了解灌溉水體是否受污染、同步知會農田水利署各該管理處採取緊急關閉水門等作為,並請該單位加強辦理灌溉水質監測。經評估農地因取用灌溉有受污染疑慮時,同時請公所提報污染沿線重金屬監測點,由縣府會同公所辦理農作物重金屬採樣送驗,確保農業生產安全。
環保局說明,依據水污染防治法30條規定,倘若於水污染管制區規範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污染物,造成河川污染事實行為,依法可對行為人處3~300萬元罰鍰。環保局針對污染行為者將嚴格處罰,並依法執行,不容妥協。
環保局也呼籲,如發現任何環境污染行為,請勇於檢舉。為了鼓勵民眾積極參與環境保護,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已訂定《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檢舉及獎勵辦法》(https://hclaw.hsinchu.gov.tw/law/LawContent.aspx?id=GL000431),民眾發現有污染環境行為可透過陳情檢舉(陳情專線:03-5530060),只要符合檢舉獎勵辦法要件,將可請領檢舉獎金,一起守護家園環境,確保溪水水質及周邊環境的健康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