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時報/記者蔡宗憲報導】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攜手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及各區漁會,於今年(113年)持續推動廢漁網回收再利用計畫,以降低廢棄漁網對海洋生態及漁港環境的衝擊。海洋局長黃登福鼓勵漁民朋友們將不再使用的廢棄漁網交由回收,共同為海洋資源永續作出貢獻。
局長黃登福表示,海洋局與各區漁會將於4月10日起,開始實行廢漁網獎勵回收作業。南區漁港,包括旗津、旗后、小港臨海新村、鳳鼻頭及中芸漁港定於每週三回收;北區漁港,包括興達、永新、彌陀及蚵子寮漁港定於每週四回收。漁民只需在指定回收日,將去除石頭、珊瑚礁、鉤子、垃圾等雜質的廢漁網(原附於漁網之配件可接受回收)分刺網和非刺網打包後,送至鄰近漁會秤重登記。每回收10公斤廢漁網即可兌換100元之商品禮卷,以確保所有漁民公平參與,每人最高收購限制為400公斤,換完為止。
此外,為提高海廢回收再利用比例,減少焚化廢棄漁網,海洋局將標售廢漁網給有意願的回收業者進行再利用。同時,回收作業完成標售前,也將公告開放藝術家、務農者或學術單位等有意者免費索取,讓廢棄漁網獲得新生與新用途。海洋局更預計今年將為小學生舉辦6場廢漁網再利用工作坊,期望透過上述多元再利用方式,讓學童瞭解海洋廢棄物對海洋環境的影響,培養他們對海廢藝術創作的興趣,間接使海廢重獲新生,並推動高雄海洋生態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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