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房價居高不下,便宜凶宅如今也成為部分小資購屋族考量的選項。近日網路上有間事故屋討論度相當高,該物件位於屏東蛋黃區,由於住戶在送醫途中急救無效身亡,房子被認定是凶宅,已求售2年、便宜了200萬,至今仍不見有緣人接手。
根據了解,該物件為屏東縣屏東市市區的一處平房,地坪49.6坪,附近有太平洋百貨、中山公園、屏東體育館,生活機能佳,住戶吸毒身體不適,送醫途中急救無效死亡,因此形成事故屋。
負責銷售的房仲透露,該物件一開始開價598萬元,銷售2年一路降到480萬元、到現在的396萬元,看的人多,但購買意願不高,原因多半都是因物件為「事故屋」,希望價錢能再低一些。
該則求售文被PO到臉書社團「我是凶宅!!買賣/法拍/投資/撿便宜/屋主自租自售/仲介/資訊新聞/全台/禁廣告只有凶宅可進」,引發熱烈討論,不少網友就好奇,由於是在送醫途中過世,這樣一來也算得上是凶宅嗎?
對此,屏東縣不動產仲介公會榮譽理事長楊信華表示,凶宅判定必須事證相當明確,有時還得上法院認定。以此案來說,住戶雖然是在送醫途中去世,但還是會被認定為「凶宅」,且客戶只要知道有這種服毒送醫死亡的情況,大部分都會砍價,但基於誠信,仲介都必須事先告知,以免日後衍生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