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角色記者林偉呈高雄報導
新興分局中山所於4月4日凌晨2時許獲報於六合二路與南台路口有兩名男子發生爭執,遂立即通知快打警力到場查處。
經瞭解本起案件係因自小客車駕駛林男(28歲)認為路人洪男(39歲)在路中行走過慢遂鳴喇叭提醒,雙方因此發生爭執,快打警組到場瞭解時,雙方仍互相叫囂,員警遂拔槍戒備喝止控制現場,強勢執法。後續調查確認林男與洪男皆有動手,雖雙方皆不願提出告訴,本分局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87條「互相鬥毆者」裁處。
新興分局分局長張泰賓強調,民眾若有任何滋事或違序情事,警方絕對會強力依法執法,以維社會治安及秩序。
圖說-雙方因此發生爭執,快打警組到場瞭解時,雙方仍互相叫囂
這篇文章 因一聲喇叭起爭執 警到場舉槍喝止強勢帶回滋事2男 依社維法裁處 最早出現於 很角色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