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彩婕/新竹縣報導 原寶山鄉寶山村第22屆村長李紘逸先生因病逝世,依地方制度法第82條第4項規定,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新竹縣選舉委員會於3日審定並公告彭春娥女士當選村長缺額補選。 新竹縣選委會主任委員楊文科在選委會頒發當選證書給彭春娥村長,並表達祝賀之意。 選委會表示,彭春娥村長的任期補足寶山鄉寶山村第22屆村長所遺任期至115年12月25日止。 彭春娥表示,這是她人生首次參加選舉,很幸運獲得選民信賴而當選,過去就曾經擔任地方志工,也熱心公益,未來會盡忠職守,做好村長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