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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風》勇救同知大人的十八義民-彰化懷忠祠

聚傳媒/ 2024.04.04 14:00

樂風》勇救同知大人的十八義民-彰化懷忠祠

樂風》勇救同知大人的十八義民-彰化懷忠祠

照片為作者提供

    【聚傳媒樂風專欄】今年初,動身到彰化市尋找這間不常被提起的小廟,在附近繞啊繞的,就是找不到,問了兩個約莫五、六十歲的前輩,也說不知,結果居然轉個角進去沒多久就發現了。

  跟我上次找楊統領廟的際遇一樣,在地人何以這麼近會不知呢?通常最大原因是我們用的名稱是官方名稱,跟在地人說的不一樣,所以雞同鴨講,也許下次去問,不要說懷忠祠,說義民廟看看會不會好一點。

  1731年,淡水同知張宏章為興建官署,派原住民上山採集木料,大甲西社原住民因為不堪官府沉重勞役,在道卡斯族林武力領導之下,起兵抗官,焚毀淡水同知衙門,殺傷兵丁,此時張宏章正帶鄉勇巡庄,遭到包圍,幸賴客籍義民解救,方得脫險。

  有關當時情景,道光版彰化縣志是這樣說的:

  「十八義民者,能知親上死長之民,而舍生以取義也。雍正十年春,大甲西社番林武力等聚為亂,臺鎮總兵呂瑞麟率兵討之,累戰弗克。逆番勢益猖獗,恣橫焚殺,村落多被蹂躪;縣治戒嚴。淡水同知張宏章,適帶鄉勇巡莊,路經何束社,逆番突出圍之,鎗箭齊發,矢簇如雨。宏章所帶鄉勇,半皆潰散,幾不能脫。時阿束近社村落,皆粵人耕佃所居,方負耒出,遽聞官長被圍,即呼莊眾,冒矢衝鋒,殺退逆番;宏章乃得走免。是時戰陣亡者,曰黃仕遠、黃展期、陳世英、陳世亮,湯邦連、湯仕麟、李伯壽、李任淑、賴德旺、劉志瑞、吳伴雲、謝仕德、江運德、廖時尚、盧俊德、張啟寧、周潮德、林東伯:共一十八人。鄉人憫其死,為負屍葬諸縣城西門外,題其塚曰「十八義民之墓」。逆番既平,大憲以其事聞。上深嘉許,賜祭予卹。每人卹銀五十兩,飭有司購地建祠,春秋祭享,以慰忠魂。今祠已廢,而塚猶存。」

  可知此祠為1732年所建,初名「十八義民祠」,維基百科上註明為粵籍監生李喬基倡建。而到了彰化縣志成書的1836年,僅剩墓塚。十八義民祠據說早在1786年林爽文事件中,大概是因政治立場的問題,慘遭摧毀,幸好林軍沒有為難地底下的先人。

  不過,建祠的李喬基在林爽文起事中,至鹿港求援,回程時被林軍所獲,因拒勸降並口罵不絕,1786年慘遭分屍,故十八義民祠後來另立的牌位中,也將李喬基列入。

  據廟中牌位記載,1845年的時候此祠曾重修,但1862年戴潮春起事再毀。

  1888年,彰化知縣李嘉棠將十八義民祠遷建到聖王廟附近,就是現在的位置。

  到了連橫寫臺灣通史的時候,有此描述:

  「......今祠已圮,墓亦廢,其何以慰英靈於地下耶?」

  臺灣通史成書於1918年,此時連墓也無法妥善保存(亦或是根本已經消失?),實在令人於心不忍。

  1926年,十八義民祠最後一任臺籍管理人黃水益去世,由日人小島猛接手,後因皇民化,1937年管理權落入市公所手中,由安詮院貞熊主其事。

  1953年,十八義民祠亦曾重修,但之後長期被占住。最近一次整修是1993年,此次整修,乃因1985年該祠被列為三級古蹟,獲內政部補助八百萬元,1993年9月發包,隔年12月完工。

  至於當初激出事變的張宏章,從史料上看,此人民意支持度低到不可思議的地步,例如1732年三月,工部給事中給雍正皇帝的奏摺上有以下字眼:

  「......初二日巳刻,有牛罵、沙轆、貓霧捒各莊民人哭圍張防廳公館,張防廳只恃官威,令役鎖拿,並不曉諭安撫。時彰邑街民,紛紛大鬧。守備王樊、外委千總趙仁慮恐奸徒乘機作歹,竭力安慰退散等語。又據北路營參將勒光瀚報稱:淡水同知張弘章,眾番恨入骨髓,十二月二十四日被番追至綏斯寮,幸飛馬得脫。兇番回頭,始焚房殺人。後張同知至彰化縣,百姓數百奔湧圍住觀音亭辱詈。幸守備王樊喝止,送入縣衙。」

  而倒推回兩個月前,福建總督的奏摺上是這樣說的:

  「......同知張弘章知有事端,竟不照料地方,但自單騎奔去等語。其因何起釁之處,亦未據聲明。但查所燒者係同知衙署,所殺者係同知幕賓、家人,則致釁情由,必自同知而起......」

  所以清廷一開始約略知道這是起官逼民反事件,綜合起來看,起初只是百姓抗議,後來官府不理,火越燒越大,之後發生的事情就是工科給事中奏摺上說的,張宏章在彰化被百姓辱罵之事,這原因誇張到不行。

  臺灣道倪象愷的表親殺良冒功,將五名大肚社協助官府運糧的百姓斬首,冒充為「做亂生番」,這下子戰火越燒越廣,中部平埔族幾乎全被惹火了,不反也得反。釀成清朝統治臺灣史上最大的原住民反抗事件。

  1985年,十八義民祠被列為三級古蹟,也就是官方所稱的懷忠祠。此祠香火不盛,跟一般客家縣市的義民廟待遇相差甚遠,也說明了彰化市客家族群的興衰起落,對此廟香火的影響。

  當年的奉旨祀典,早已成為模糊的記憶。  

   補充:

  廟中牌位上有兩處人名與道光版彰化縣志不同,黃仕遠記成黃仁遠;吳伴雲寫成吳伴松,看來在歷次整修中,連義民之名也傳抄失準,實應據史料加以更正,以慰先人。

 

作者為一介小角色

●專欄文章,不代表J-Media 聚傳媒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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