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角色時報洪添處/高雄報導】兒童節、清明節將至,為維護市民飲食安全,衛生局於轄內傳統市場、春捲攤商、餐飲業、大賣場及超市等販售場所,加強兒童節、清明節應景食品抽驗與稽查,共計 143 件,其中 1 件花生粉初驗真菌毒素不符規定,經限期改善後再次抽驗合格,另 1 件蘿蔔農藥殘留檢驗結果不符規定,已移請來源廠商所轄縣市衛生局辦理。(詳如附件)
衛生局說明,此次抽驗包含兒童節、清明節應景食品共計 143 件(含肉類及其加工品 84 件、蔬菜 20 件、潤餅、油雞等應景即時食品 14件、花生粉6 件、豆干 5 件、潤餅皮 5 件、糕粿類 4件、休閒零食 3 件及素食製品 2 件),依檢體類別分檢驗動物用藥、保色劑、農藥殘留、衛生標準、真菌毒素、防腐劑、二甲乙基黃、殺菌劑、甜味劑、甲醛、著色劑、食品中動物性成分等項,其中 1 件蘿蔔農藥殘留克凡派0.16ppm (標準:0.05 ppm) 、百利普芬 0.05 ppm(標準:0.01* ppm)與規定不符,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5 條規定,衛生局已責令販售業者即刻下架該批產品,並移請來源廠商所轄衛生局依法處辦。
衛生局提醒台灣氣候潮濕炎熱,如花生、玉米及堅果類等未於妥善之衛生環境保存,容易產生具肝毒性之黃麴毒素,高劑量食入恐引起肝毒性發炎反應。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善盡管理加強貯存環境製作加工、運輸過程及販售時應確實落實乾燥低溫保存;為避免食入農藥殘留的蔬果,建議消費者盡量選購當季蔬果,清洗時多浸泡後以流動的水沖洗再分切,以降低農產品農藥殘留的風險。同時提醒民眾於採買食品時,儘量挑選完整包裝及信譽良好廠商製售之產品,避免顏色鮮艷之食品,祭祀食品應妥善保存在乾燥陰涼處,食用前予以充分加熱並儘速食用完畢,以降低因孳生微生物致食品中毒之可能。
衛生局重視消費者飲食安全,除了節慶前密集抽驗監測之外,接近節慶時仍會突擊稽查抽驗;本次抽驗結果可逕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網站食品衛生專區或高雄市食安地圖網站查詢。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電話 7134000 轉食品衛生科)。
衛生局人員執行清明節、兒童節應節食品抽驗(此為稽查照片,不代表違規廠商)。(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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