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發生規模7.2地震,造成家家戶戶大小不一財損,讓民眾十分頭痛,但據財政部網站資料,只要完成2步驟,就有機會減免當年度綜合所得稅。不只如此,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娛樂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也都屬於遇災損可減免的項目。
財政部表示,針對台灣東部海域地震造成民眾財產損失,已責成稅捐稽徵機關秉持從寬、從速原則,包含所得稅在內的9大稅捐可減免,會主動協助及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申報。
至於如何申報減免,首先,若發現家中有災損,記得拍照。然後,須在災害發生後30日內申請,可利用書面、傳真、電話等方式向戶籍地或財產所在地之稽徵機關提出。至於重大災害地區之災民,申報損失金額15萬元以下者,可憑警察機關或村里長(幹事)證明,予以書面審核,免現場勘查。
經過核定後,除受有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分外,得於申報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自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列舉扣除,惟不得遞延以後年度扣除。
此外,重大災害地區災民,或申報損失金額新台幣15萬元以下者,可憑警察機關或村里長的證明作書面審核,不用現場勘查。核定過後,除保險賠償或救濟金外,都可在申報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從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列舉扣除,但不能延到往後的年度裡扣除。
另外,財政部提供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等稅目之減免規定「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一覽表」,並提醒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稅捐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