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一般而言,如果民眾有買賣中古屋的需求,多半都會透過房屋仲介的協助來媒合,不過內政部規定最高的仲介費用「買2賣4」,算下來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有網友就在PTT上發文,表示以2000萬的房子來說,如果自售就能夠省下80萬元,好奇一般人在購物時會去找折扣,但在買賣房子時卻不願意自己來,省下這筆錢。
雖然選擇自售看似能省下這筆動輒數十萬的費用,但網友們卻直言其實這麼做並不划算,最重要的就在於時間成本,回應「省在哪裡,無效喇低賽的看屋客一堆,時間的消耗都是成本,或付斡後貸不到款,三叔媽九嬸婆屋況有意見要你退訂呢?」、「自售1個月,被問問哥問問姐鬧過,就交給房仲弄了」、「省80萬,但多了麻煩,沒比較省」。
除此之外,也有不少人點出,透過房仲出售其實還有可能可以賣到更好的價格,分享「除了麻煩,還有你不一定能賣到仲介能賣到的價錢」、「曾經自售被3組晃點,給房仲賣價格還高60萬」、「你自售2000,那你就跟仲介說你實拿多少,賣超過你的本事,你自己賣你確定賣得到那個價?」。
臉書粉專《賣厝阿明》過去也曾分析買賣雙方為什麼需要房仲,對買方來說,如果是向自售的屋主購屋,很可能會遇到下列5種狀況:
1.缺少完整紀錄屋況、產權等不動產說明。
2.不明屋況及附近嫌惡設施。
3.賣方拒絕成屋履約保證。
4.買家看不懂琳瑯滿目的房貸方案。
5.買家購屋後找不到賣方。
對於自售的屋主來說,同樣會有不少不便之處,包含了:
1.屋主張貼自售房屋廣告,卻乏人問津。
2.三更半夜接到買方看房電話。
3.售屋清潔打掃得親力親為。
4.不知房屋行情被買方亂砍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