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張欽/新北報導】
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今天趕在清明連假前夕舉辦123聯合拍賣會,其中1輛18年車齡的老中華CANTER柴油貨車,引擎都已無法發動卻被搶標,最後還以13萬元拍定,反而車齡7年的納智捷休旅車僅以8千元拍定。另外,拍定坐落新北市五股區的1筆持分土地,但首次發生民眾想要聲明應買特別變賣程序中的不動產,卻誤將應買狀以通訊投標方式遞送,而投入標匭的奇事。
新北分署指出,今天上午10時整在12樓拍賣室以「喊價」方式拍賣1部7年的納智捷休旅車,其行駛里程數16萬7756公里,首拍不定底價,僅1人出價8000元,在移送機關同意下拍定,但拍定人須另支付將近12萬8千的牌照稅、汽車燃料使用費及交通違規罰鍰等,才能辦理過戶。
神奇的是,同時間首拍另1部18年中華CANTER柴油貨車,行駛里程數14萬1,210公里,也不定底價,但車輛引擎已無法發動,義務人送修因估價費用過高而放棄維修,修車廠老闆表示願以3萬至5萬元購買,最後交由新北分署查封、拍賣,其拍賣地點在泰山區修車廠旁之空地,書記官預期僅有修車廠老闆到場標購,未料,竟有10餘組人馬到場,5組人馬登記參與競標,由8000元開始喊價,歷經71次喊價,最終由修車廠老闆以13萬元拍定,跌破眾人眼鏡。
此外,今天下午3時整,新北分署以「投標」方式拍賣不動產,其中坐落五股區新北市五股區更寮段下竹圍小段148-10地號,持分48分之7之土地,約19.41坪,底價225萬元,由共有人以231萬元拍定,每坪約11萬9千元。而標匭中另取出2份通訊投標郵件,經書記官檢視其記載的投標股別及案號,並非本日拍賣物件,而是坐落在新北市三峽區正義段6筆持分土地,前經3次拍賣未拍定,依規定以第3次拍賣條件公告3個月,行特別變賣程序的物件,應買人欲以2萬元及3萬9000元分別聲明應買其中2筆持分土地,其原應將應買狀郵寄至新北分署,卻誤以通訊投標方式,郵寄至新北分署租用的郵局專用信箱,此一狀況為新北分署首見,行政執行官當場宣布不進行開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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