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國小老師被控自2014年起,經營網路論壇並販售偷拍影片,不法獲利達481萬元。王婉諭擔任立委時檢舉並向檢警告發踢爆,台北地院今2日)依兒少條例等多罪,判林姓老師判6年10月。然而,合議庭日前對11名被告判刑,除1人輕判,含林姓老師在內共10人的刑度從1年8月起跳,其中,共犯之一陳男犯情嚴重判17年,全案可上訴。
對法院一審判決結果,王婉諭今天(2日)感謝檢警和司法系統,她表示,又增一位共犯遭判刑,但這只是敲掉冰山一角,不代表所有偷拍案件及性私密影像不當轉傳、販售的犯罪行為就此消聲匿跡,也希望社會大眾應抵制這種行為,不轉傳。
根據判決指出,林姓老師案發時為小學教師,因不思謹言慎行、以言教身教為學子表率,反而長期經營色情網站,站內「帖文」極盡貶抑、物化女性,又暴露被害人、告訴人個人資料,令人髮指,法官因考量林姓老師自學校離職後,從事載送洗腎病患的司機工作,對林男依法量刑。
另一名綽號「老馬」男子2012年起經營「創意私房論壇」偷拍網站,為躲避警方查緝,向美國申租網域空間,專營販售偷拍隱私、偷拍性交、成年男子對未成年女子性交、猥褻等影片。
林姓老師和與偷拍論壇接觸,事後又和「老馬」建立合作關係。2014年至2016年,林姓老師替「老馬」整理出約100G大量國、高中未成年女猥褻、性交等影片,個人獲利達到105萬2874元。林男取得「老馬」信任後,2016年9月成為「老馬」帳房,依照會員參與入會繳費、購買影片出帳的錢,以每1000元收取28元工作分潤,又不法所得375萬8930元,整個加獲利共達481萬1084元。
全案是在王婉諭在立委任內檢舉,並向檢警告發。台北地檢署分案後,指揮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北市婦幼警察隊等偵查,負責協力辦案還有台南市警局、憲兵等單位。
王婉諭今指出,當時收到這陳情,內心非常震驚沈痛,難以想像這種違法行為,居然已成一個這麼大論壇和產業鍊,卻一直沒有被破獲,讓這些性私密影像或偷拍照片不斷在網路流傳,對受害者有極大創傷。最後,她也強調,除針對個案協助、擔任告發人外,她也積極在立院推動相關立法,最終和行政院共同完成四法的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