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巨頭Google近日面臨一項嚴重的隱私訴訟,該公司被指控在用戶啟用私密瀏覽模式時,仍偷偷追蹤他們的網路使用狀況。為了達成和解,Google已經同意銷毀數十億筆用戶資料紀錄。
▲Google Chrome被集體提告,指控開無痕仍偷偷追蹤。(示意圖/ENews資料庫)
綜合《法新社》、《路透社》等外媒報導,和解條款已於今日提交至加州奧克蘭(Oakland)聯邦地區法院,等待法官羅傑斯(Yvonne Gonzalez Rogers)同意。原告律師團預估,和解金額可能超過50億美元(約新台幣1602億元),甚至可能達到78億美元(約新台幣2500億元)。然而,Google並不會支付任何損害賠償金,但用戶可以以個人名義提出訴訟並要求賠償。
據了解,這場集體訴訟始於2020年,涵蓋了從2016年6月1日開始使用私密瀏覽模式的數百萬Google用戶,有些用戶會將Google的Chrome瀏覽器設為「無痕」模式,或將其他瀏覽器設為「私密」瀏覽模式。原告用戶指出,Google透過其分析資料、Cookie(追蹤使用者瀏覽活動的小型文字檔)和應用程式,不當地追蹤了這些設定的用戶。原告們表示,這種做法便於Google得以了解他們的社交圈子、飲食喜好、興趣嗜好、購物習慣,甚至他們在網路上搜尋的「最私密、可能難以啟齒的東西」。他們認為,Google因此成為一個「不負責任的資訊寶庫」。
▲根據和解協議內容,Google將釋出新公告,說明它在「私密」瀏覽模式蒐集了哪些資料。(示意圖/ENews資料庫)
根據和解協議內容,Google將釋出新公告,說明它在「私密」瀏覽模式蒐集了哪些資料,這一程序已經展開;Google還將允許「無痕」模式用戶阻擋第3方Cookie,為期5年。原告律師團表示「結果是Google從用戶私密瀏覽期間蒐集的資料將減少,從這些資料所獲取的利益也將下滑。」原告律師之一波伊斯(David Boies)形容,這次達成和解是「要求占優勢地位的科技公司誠實及負起責任的歷史性一步」。
對此,Google發言人卡斯塔尼達(Jose Castaneda)回應表示,公司仍然認為這起訴訟缺乏依據,但很高興能夠解決問題,他強調,公司從未在用戶使用無痕模式時,將資料與他們聯繫起來,「我們願意刪除舊的技術資料,這些資料從未與個人相關聯,也從未用於任何形式的個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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