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囤房稅2.0修法通過後,將於今(2024)年(民國113年)7月1日上路、2025年(民國114年)5月正式開徵,為了讓社會各界更了解囤房稅2.0的政策意涵與重點,也進一步了解社會大眾的想法,政治大學不動產研究中心與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共同主辦的「囤房稅2.0對房市投機影響分析」研討會於23日舉行,財政部長莊翠雲也親自到場,她抱持開放態度,希望持續與各界溝通、更了解大家的想法,以精進執行方向。此外,財政部賦稅署宋秀玲署長清楚說明囤房稅2.0「政策精準之處」,讓想刻意囤屋的大戶「逃無可逃」。
莊翠雲說明,103年修正房屋稅相關條例,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房屋稅稅率,從103年起授權地方政府於法定稅率上下限1.5%~3.6%範圍內、按房屋所有人持有的戶數採差別稅率,財政部友都持續督促各縣市政府落實辦理,多個縣市也採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政策持續執行多年,也為囤房稅2.0打下了很好的基礎。
囤房稅2.0重點包括:就非自住、非出租、非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進行「全國歸戶」,調高其稅率範圍為2%至4.8%(原為1.5%至3.6%),宋秀玲署長說,各地方政府都「必須」按房屋所有人全國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採「全數累進」課徵;另外也酌降房屋現值一定金額以下的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為1%,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或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為1.5%至2.4%(原為3.6%)。
至於建商新建房屋在合理銷售期間2年以內者,法定稅率調整為2%至3.6%,超過2年的餘屋則適用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2%至4.8%。囤房稅2.0的推動也希望建商加速釋出餘屋,但考量到建商興建房屋可增加房屋市場供給,且買房價款高,民眾需要多一些時間作出決定,因此給予建商合理銷售期間。
宋秀玲並清楚點出這次囤房稅2.0的政策重點,使得想刻意囤屋的大戶幾乎「逃無可逃」!她指出,囤房稅2.0三大重點分別為:合理化房屋稅負-調整稅率,簡化稽徵-自住設籍、改按年稽徵,防堵租稅漏洞。她表示,這次修法重點包括「全國歸戶」及採「全數累進」課徵,有幾項困難點,我們都深入討論與克服,來擬定有效對策。
困難點1:囤房定義困難且複雜度高這部份,宋秀玲說,財政部透過排除特定房屋可適用較高稅率的方式,像是出租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的房子、繼承取得的房屋、建商持有2年內的餘屋;而針對可使用但卻空置或低度使用的住家房屋來加重房屋稅負。
困難點2:稅額易轉嫁給房客,宋秀玲強調,我們透過調降出租申報租賃所得的房屋,經過細算,稅率不增反減,因此不會有轉嫁問題。困難點3:城鄉的房屋價格差距大,訂定全國統一標準不容易,宋秀玲說,我們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訂定差別稅率,非都會區域的房屋評定現值對較低,即使課徵相同稅率,房屋稅的稅負也較低,也因此可反映出城鄉差距。
困難點4:為外界認為囤房稅2.0無法促使資金雄厚大戶出房屋,對此宋秀玲指出,除了「全國歸戶」及規範各地方政府都「必須」按房屋所有人全國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採「全數累進」課徵,這次修法搭配新建房屋適用新標準單價等「多重加稅措施」之下,讓稅負加重,以促使擁房大戶、投資客釋出房屋。另外困難點5為有人提到,韓國加重房屋持有稅,但效果似乎不彰,宋秀玲說明,我國囤房稅2.0除了降低出租房屋的稅率,也加重空置、空閒房屋的稅率,可說「棒子、蘿蔔都有」,可有效引導空屋釋出做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