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民眾汰換老舊石綿建材,同時使拆除後含石綿建材廢棄物都能妥善清理,花蓮縣政府113年度針對家戶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運進行補助,即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前可申請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補助,環保局將安排業者協助清理拆除後之含石綿建材廢棄物,方便民眾清理並維護花蓮縣環境安全。
石綿早期被廣泛應用於建材,但若經不當拆除或破碎而吸入飛散的石綿纖維,將導致健康風險,因此自78年起已被公告列管為毒性化學物質;如民眾家中如有石綿建材需拆除,應委託合法營造業或拆除業者,且拆除過程應採取安全措施,並保持石綿建材完整性,避免破碎造成粉塵飛散。
縣長徐榛蔚表示,國內已將石綿公告列管為毒性化學物質後,各機關陸續公布禁用規定,且民眾家中若有石綿建材清除處理需求,常面臨高額的處理費用。為此,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特別向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爭取經費,且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補助,民眾依照規定填寫相關補助申請表,提出相關資料向環保局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後環保局將提供免費包材,並安排清理業者進行後續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工作。
只要位於花蓮縣轄內之建築物且為民眾私有住宅、個人農業設施(無畜牧場、飼養登記證)、寺廟、教堂等非屬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規定事業者,其拆除後之含石綿建材(如石棉瓦、石綿浪板等),經環保局審查核可後,即符合補助資格。即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或補助經費用罄前),符合資格且有需求的縣民均可向環保局提出申請,或填寫「石綿建材拆除意願回覆」線上表單(https://reurl.cc/qrXGZg) ,如有「石綿建材廢棄物拆除申請問題」可撥打專線電話03-8237575分機2310詢問。
花蓮縣為響應聯合國永續發展指標中第12項「責任消費與生產」,降低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負面影響,爭取相關經費清除對健康有害之廢棄物,提供民眾安全及健康的居住品質,落實永續成為花蓮的日常,打造花蓮成為一個低碳永續、宜居幸福的城市。
撰文、攝影/花蓮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