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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掃墓用火易釀災 桃消大溪分隊籲遵守「4不1要」原則

桃園電子報/ 2024.03.24 14:03

清明節將至,為防範墓地火災,桃園市消防局第四大隊提醒民眾,清明掃墓要注意除草「不」用火、紙錢「不」燃燒、爆竹「不」燃放、菸蒂「不」亂丟、垃圾「要」帶走,掃墓後不留火源,才可大大降低公墓火災發生的機會,共同維護公共安全及避免環境汙染。

大溪分隊於3月起逢例假日,在美華公墓入口進行宣導及機動巡邏。圖:消防局提供

大溪分隊表示,民眾習慣在清明假期前夕提早前來美華公墓祭祖,為此,該分隊於3月起逢例假日,在美華公墓入口進行宣導及機動巡邏。此外,大溪區公所亦於美華公墓放置4座水塔,僅供民眾取水熄滅餘燼使用。大溪分隊於美華公墓入口處懸掛取水塔位置示意圖及導覽路線QR Code,掃墓民眾只要拿起手機掃描,即可查看各取水塔位置,並可自行導航前往最近取水塔位置取水。

大眾燃燒紙錢或割除的雜草及放鞭炮後的星星之火,均可能會引發大火。圖:消防局提供

大溪分隊說明,清明節當日將於美華第一公墓設置宣導攤位,並駐守警戒,同時準備清明水袋供未攜帶水桶容器的民眾取水澆熄餘燼使用。為響應減塑新生活運動,呼籲大眾自行攜帶水桶容器,若拿取提水袋,該提水袋可回收重複使用,共同環保愛地球。

第四大隊長陳莉婷強調,清明前夕是公墓發生火災的高峰期,公墓雜草叢生,大眾燃燒紙錢或割除的雜草及放鞭炮後的星星之火,均可能會引發大火,除讓消防單位疲於奔命前往滅火外,亦會危及掃墓民眾生命安全。盼民眾可「以功代金」或「以米代金」,使用電子鞭炮聲效代替燃放鞭炮,掃墓不用火,也可慎終追遠,安全又環保。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新聞網 》。原文:清明掃墓用火易釀災 桃消大溪分隊籲遵守「4不1要」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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