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復興區巴陵拉拉山風景特定區計畫內,旅館區受制環評規定,旅宿發展受限,又因應近年露營合法化問題,都市發展局經通盤檢討,將上、中巴陵既有2.54公頃旅館區改劃為住宅區,有助自用住宅作民宿,此外也檢討保護區土地使用,坡度小於30度可作露營地申設,此案都市計畫於3月19日辦理再公開展覽說明會,預計下半年度公告實施。
都發局經通盤檢討,將上、中巴陵既有2.54公頃旅館區改劃為住宅區圖:都發局提供
都發局說明,巴陵拉拉山風景特定區計畫第2次通盤檢討自105年啟動,中間經過不斷的討論,就民眾生活聚落和觀光發展進行研商,上、中巴陵旅館區所在區位其實為在地居民生活聚落,也是北橫旅遊服務主要地區,雖劃為旅館區,卻因位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興建旅館須經環評,以致長年旅館業未有發展,為此都發局進行檢討改劃為住宅區,未來包括自用住宅、教會等建築物都有機會申請為合法建物,自用住宅可依民宿管理辦法規定申請作為民宿使用。
未來包括自用住宅、教會等建築物都有機會申請為合法建物。圖:都發局提供
另外,都發局進一步指出,此次通檢也一併檢討了區內保護區露營管制的規定,開放坡度小於30度土地可以作露營場申設,而既有的商業區建蔽率,也從原本50%放寬改至60%,通檢內容已於去(112)年11月經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經再公開展覽說明會,在地居民樂見此次的調整,巴陵地區為民眾春季賞花、夏日避暑的旅遊聖地,此次的分區調整,土地管制修訂對於復興巴陵地區的觀光發展具有重大指標意義。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新聞網 》。原文:拉拉山風景特定區計畫檢討完成 這些區域旅宿量能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