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20時許,一名老婦人走進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北屯派出,表示想在派出所住一晚。警員李隆明詢問老婦人住處與身分,老婦人皆回答不知道。僅表示姓江(36年次),身上沒有攜帶證件,想來警局借宿一晚。李員看著老婦,回想起其曾兩次走失但不確定其住處,後來在受理過程中低頭發覺江婦的鞋子很特別,仔細一看原來上面繡著一支電話號碼。
警方撥打之後,由江婦女兒接聽,表示母親從家中走失,自己正在附近尋找媽媽感到十分擔心。因為母親患有失智症,過去也有數次走失的經驗,因此便在常穿的鞋子上繡上連絡電話,讓警方或熱心人士能夠快速聯繫到家人,加速協尋行動的進行,這次真的發揮作用,前來派出所接回母親,免得母親在陌生環境過夜。
警方呼籲,家中有失智家屬應加強照顧,避免讓其獨自外出。此外,家屬可以考慮在失智者隨身物品上標記姓名及聯絡電話,或者申請愛心手鍊等預防措施,以提高警方迅速找回走失者的效率。第五分局也提供預防失智走失指紋捺印服務,家屬可向警局提出申請。一旦失智者走失,警方即可透過指紋比對系統,快速確認其身份,幫助失智者安全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