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警員葉柏逸日前執行守望勤務,巡經向上路與東興路口時,發現吳姓騎士(93年次)騎車搖擺不定,員警見狀隨即上前攔查,吳男面對員警盤查顯得相當淡定,並表示無酒駕之情事,但是渙散的眼神加上滿是髒汙的衣服,引起員警的懷疑,進一步詢問才知道吳男於凌晨1時飲酒後從夜店離開,因擔心有酒駕疑慮,索性隨機路倒睡覺,直至6時許自恃酒退了貿然騎車,依然逃不過酒測值超標的下場。
吳男向員警表示,趁著周末和朋友去南屯區夜店小酌,席間只喝了3瓶啤酒,但因為玩到凌晨體力不支直接路倒路旁,即便身上衣物沾滿灰塵也不以為意,就這樣睡了5個小時之久。酒醒後吳男覺得酒退了差不多,決定騎車返家,沒想到途中遭警察攔查,且在實施酒測前,吳男還一再詢問員警飲酒後需要過多久才不會有酒精反應,擔心萬一酒精濃度超標怎麼辦?!員警耐心解釋提醒每個人體質不同,惟應謹守一旦飲酒即不要駕車上路的準則,最後吳男酒測值達0.29mg/l,超過法定標準值,全案依違反公共危險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表示,酒精濃度超過0.25mg/l以上,警方會將車輛當場拆車牌扣牌,需自行僱請拖吊車將車輛拖離,不得再行駛於道路上。呼籲民眾飲酒後切勿駕駛汽、機車等動力車輛,應善用大眾交通工具或請代駕,切勿以身試法,危害自身與他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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