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永傳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21)日聽取衛福部報告「出養童受虐事件辦理情形及策進作為」,衛福部於會後記者會,衞福部次長李麗芬(上圖)表示,兒虐四大斷點修正,於5月底本部完成草案送院。
衞福部報告指出,本案被虐童原本已經被接入社安網,卻仍發生憾事,顯見在制度設計規劃或落實執行上仍有待加強,將透過中央地方與民間攜手合作面對制度面及執行面之困境,一起解決,落實所提各項精進措施,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對出養交由縣市政府與兒盟做評估。
衛福部提出「實務面」、「制度面」及「法制面」三面向之精進作為:
第一、「實務面」,加強地方社政主管機關之角色,包含對居家托育服務人員及媒合機構之監督,並建立地方政府複訪機制;完善媒合機構服務品質內控與督導機制,訪視報告應交督導審視並報地方主管機關、研商機構社工訪視頻率,並建立訪視應注意事項列表;強化保母督導管理機制,對於照顧家外安置兒童之居家托育人員,規範嚴謹之資格條件、教育訓練及訪視頻率、檢視篩選機制妥適性、強化教育訓練及完善督導考核機制,並研議較優薪資待遇;增進專業人員兒虐敏感度、辨識能力及專業知能。
第二、「制度面」,應由地方政府評估出養必要性及安排出養前之安置照顧服務;研商訪視頻率並訂定相關指引,強化保母全日托監督機制;出養兒少適用委託安置流程,相關經費由地方政府支應,如有不足,中央予以協助;加強社衛政合作,針對脆弱家庭未滿3歲子女、接受政府委託安置及出養兒童,由地方社政主管機關造冊予衛生主管機關,指定幼兒專責醫師,關注兒童發展及受照顧情形;檢討重大案件處理機制,以個案為中心之原則思考問題,非以機關內部分工思考。
第三、「法制面」,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整合兒少保護與脆弱家庭通報機制,落實分級分類派案,儘速提供訪視、評估與服務;強化地方政府在收出養服務流程之權責與角色,對收養家庭提供支持服務,並強化兒少安置服務資源管理;制定兒童托育服務法,強化托育服務機構之管理、不當對待案件之處理機制、負責人及托育人員消極資格審查,及提高違法之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之處罰強度。
社會安全網絡中的家庭面臨議題多元複雜,非單一制度、服務體系就能解決,社工人員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此次事件對社工人員造成衝擊,也影響民眾對專業之信任,中央與地方政府必須持續共同努力保障並協助社工,也請各網絡單位一起肯定與支持社工專業。
衛福部表示,將儘快邀集地方政府及收出養媒合服務機構討論執行細節,並完成相關行政流程,期使網絡更綿密,不漏接任何一位需要幫助的人民。(圖 擷自行政院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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