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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人員陳情要求調整托育及副食費用 民代要求中市府補助

台灣好新聞/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2024.03.21 12:32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托育人員。李天生提供 林重鎣翻攝托育人員。李天生提供 林重鎣翻攝


物價飛漲,托育人員工作辛苦,薪資偏低,無法吸引年輕人投入,同時副食品費用長達10年沒有調整,出現托育人員倒貼採買食材的情形,陳情要求調整托育及副食品費用,市議員李天生21日為托育人員發聲強調,要確保托育人員福利,又得體諒家長經濟支出壓力,陷入兩難,要求市府設法提供經費補助,共同提升台中市的托育品質。

台中市托育人員發展協會向李天生議員陳情指出,依家庭支配所得平均數計算,112年台中市日間托育費用最高上限為22,061元,不過台中市現行分區定價日間托育費用只有14,500元~15,000元,要求將日間托育費用調整為最高上限22,061元;此外,日間托育為每日10小時,全日托育為24小時,全日托費用應調整為日間托育的雙倍44,122元,對付出心力照顧幼兒的居家托育人員才為合理。

針對副食品費用支出,協會抱怨,目前日托副食品費用每月1,000元~1,500元,全日托副食費用每月2,000元,已經10年沒有調整,近年來通膨及物價居高不下,在副食品費用定價過低下,出現托育人員倒貼採買食材的情形,要求托育副食品費用,應改由家長及托育人員於契約合意訂定。

協會認為,依主計處統計,台中市每位家長111年平均年薪為69.3萬元/月薪57,750元,家長雙薪月薪為115,500元;日間托員費每月22,061元,扣除政府補助13,000元,家長只要負擔9,061元,全日托育費每月44,122元,扣除政府補助13,000元,家長只需負擔31,122元,評估雙薪家庭應該負擔的起。

協會並反映,現今居家托育人員師生比1:4,由於兩歲分齡限制,被迫只能帶2位托育兒,要求將收托資格「未滿二歲者至多二人」調整下修為「未滿一歲六個月至多二人」,以利增加收托人數。

此外,協會指出,照顧安置兒辛苦異常,托育費應由每日950元調高為每日1,100元,至於0~2歲每月3,000元補貼費用,入不敷出,應比照托育補助一樣為1,3000元,同時允許收托安置兒的保母能帶安置兒參與在職訓練課程。

「富市台中、貧困保母」。台中市托育人員發展協會理事長鍾情婷指出,台中市育兒負擔在六都中最低,快樂孩子的背後一定有一股溫暖的力量,溫暖力量的背後一定有穩定的經濟支撐,用低薪綁架我們的愛心,真的很不人道,不要犧牲保母成就台中市政府的政績。

李天生強調,在少子化趨勢及虐兒事件頻傳下,加強改善托育環境,家長們才有意願生第二、三胎,政府應正視托育人員的福利,不過為避免加家長負擔,呼籲市府設法提供經費補助,讓奉獻心力照顧國家幼苗的托育人員,獲得合理的薪津與副食品費用,減少各方困擾,創造雙贏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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