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吳文隆/高雄報導 前(19)日7時20分許,湖內分局湖內派出所獲報,在高市湖內區湖中路與福生一街口前發生交通事故。
員警立即趕赴現場協助救護、測繪及疏導交通,一方駕駛輕傷無礙,雙方均無酒駕。 32歲吳男駕駛自小客車沿湖內區福生一街北往南行駛,行經湖中路口時,與騎乘機車沿湖中路西往東之42歲鄭男在路口發生碰撞;湖內所及交通分隊等警力獲報後立即到場,駕駛吳男未受傷,騎士鄭男傷勢輕微未送醫,雙方均無酒駕,詳細肇事原因,仍須由進一步分析研判。
湖內分局呼籲,汽、機車駕駛人應熟稔路權觀念,行經無號誌路口時,應減速慢行,支線道車應禮讓幹線道車先行,並隨時注意前方及周遭狀況,以避免發生車禍,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下圖:發生車禍現場員警前往處理。(湖內警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