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圖/資料照片,圖源:翻攝自大陸委員會YouTube)
香港政府以《基本法》23條為基礎,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已在19日由立法會三讀通過,將於3月23日生效。我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對此,自港府重啟相關立法行動以來,主要國家及各界對於當中各項國安罪行的定義籠統、使人無所適從、動輒得咎等,紛紛表達疑慮。因此陸委會提醒國人注意未來赴香港的風險,並呼籲港方應以保障自由與人權為重,
陸委會表示,過去幾年來,中共對香港的管控日深,以及《港版國安法》的實施,香港的自由人權不斷遭到限縮,國際社會均不樂見。
陸委會指出,台港間的經貿與人員往來頻密,以112年為例,全年台灣赴港旅客即超過78萬人次,港人來台也有110萬人次;根據港府統計,去年我駐港公司亦達364家。陸委會呼籲港府,應以保障自由與人權為重,確保一個讓人安心經商、旅遊、交流的正常與友善環境。
針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港版國安法》等相關法規可能引發的人身安全風險,陸委會除將持續觀察香港國安條例執法情形,並審慎因應,以維護國家整體利益與人民安全,也會持續於官網揭露相關案例資訊,並透過多元管道提醒國人注意。
陸委會亦呼籲國人,赴港前應審慎思考,並先行至陸委會官網「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登錄,以利政府必要時提供協處。倘在香港期間遇急難事件,可撥打陸委會香港辦事處的專線(駐地名稱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852-6143-9012),尋求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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