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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詐腳步不停歇 警入陸軍補給分庫補給反詐能量

News586/News586 郭嘉良-嘉義 2024.03.20 12:40

〔News586/記者林博文報導〕「我只要不是幫忙提款,應該就不是車手吧?」、「帳戶提供他人使用沒事嗎?」,嘉義市政府察局第二分局日前應轄區陸軍五支部嘉義補給分庫邀請,至隊部向國軍弟兄進行犯罪預防宣導等法令宣教,主題包含了毒品、假投資及交友詐騙,以加強國軍弟兄法律認知及法律認知及反詐能量。

嘉警二分局員警以簡單的「我只要不是幫忙提款,應該就不是車手吧?」問題開場,現場一陣沉默,過往認知「車手」一詞,係指過手人或中間人,在被害者匯款到人頭帳戶後,由詐騙集團首腦聯絡車手,車手再到ATM提款機前面,幫助詐騙集團提款,如此才算是詐騙集團的一夥,然而隨著刑法加重造成犯罪風險增加,詐騙集團有了新的手法,也就是「假借貸或假求職詐騙」,主要目的就是要騙取被害人的帳戶作為人頭帳戶使用,除了實體帳戶以外,還有可能騙取到被害人的網路銀行權限,如此一來,帳戶便會成為詐騙金流的中間站,未來恐要面對刑事追訴。

在認知上的「帳戶提供他人使用沒事嗎?」,洗錢防制法於112年增訂第15條之2,人頭帳戶罪,規定除基於符合一般商業、金融交易習慣,或基於親友間信賴關係或其他正當理由以外,不得將帳戶、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之法定義務,所以在網路上辦理借貸時,不要在輕信騙術,將帳戶或金融卡提供他人使用。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李思瑩表示,根據警政年度統計資料,112年之案件發生數統計與111年比較,以「詐欺」案件增加8千餘件最多,面對詐騙手法的日新月異,加強民眾識詐能力刻不容緩,除此之外,提供帳戶不僅可能面對帳戶遭凍結警示,甚至害要面對刑事法律追訴,如果發現帳戶疑似變成人頭帳戶或遇到疑似遭詐情形,請撥打165或110報案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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