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20日)上午會勘苗栗縣龍鳳漁港,由於苗栗縣竹南龍鳳漁港,緊鄰西濱快速道路,及國道三號竹南交流道,未來改建後可成為國道休息站,以及銷售當地漁獲,相關提案也獲得漁業署同意,先行補助設計費970萬元。 把針對竹南鎮龍鳳漁港的願景,呈現在設計圖上,苗栗縣政府農業處,提出魚貨直銷中心規畫,順利獲得漁業署同意,補助細部設計費970萬元。 漁業署長 張致盛:「那後續在這些細部設計的部分,我們會強調,讓它跟我們在地的農漁產業密切的結合,來協助我們的農漁民,跟整個產業的發展,那所以這個苗栗的龍鳳漁港,是一個非常的好的點,我們農業部這邊會全力地來支持。」 苗栗縣政府評估,直銷中心改建案經費約2.9億元,龍鳳漁港周邊環境改善約4.6億元,總經費約7.5億元,目前先針對直銷中心進行細部設計,再來爭取新建費用,立法委員陳超明,也爭取漁業署補助113年度,苗栗縣各漁港疏浚經費6925萬元。 國民黨立法委員 陳超明:「漁業署在這一邊,應該做跨年度的計畫,每次疏浚到10月份的話,出來實際的效果不大,因為主要積沙的時間,是在11月份、12月份這邊,在這個時候來疏浚的時候,才能對漁民出入的安全幫忙很大,我們也希望克服這一點。」 立委陳超明表示,由於清淤經費無法連貫,偏偏苗栗縣的幾個重要港口都是潮汐港,每逢11月、12月的淤沙嚴重,影響漁民作業,經過漁業署協助,期盼改善苗栗縣漁港的冬季淤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