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車碰撞!前鎮警呼籲:為禮讓直行車罰則600至1800元
CNMA新聞聯合網/
2 年前
記者唐景貞/高雄報導
高雄市前鎮分局獲報前鎮區中山二路與三多三路口 發生交通事故,經復興所、前鎮分隊員警前往查處,經初步了解,47歲周男駕駛營小客車,於三多四路西向東方向、右轉往一心二路行駛時,因未禮讓直行車,與沿三多四路西向東、直行往三多三路方向行駛由25歲李男騎乘之機車發生碰撞。本案雙方酒測值為0,現場李姓騎士受傷自行就醫。詳細肇事責任將由交通大隊進行後續分析研判。

前鎮警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6款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者,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前鎮分局呼籲,駕駛人行駛上路時,應確實遵守上開路權規定,並隨時注意車前道路狀況,避免因個人一時的疏忽而肇事釀禍,以共同維護良好交通環境並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高雄市前鎮分局獲報前鎮區中山二路與三多三路口 發生交通事故,經復興所、前鎮分隊員警前往查處,經初步了解,47歲周男駕駛營小客車,於三多四路西向東方向、右轉往一心二路行駛時,因未禮讓直行車,與沿三多四路西向東、直行往三多三路方向行駛由25歲李男騎乘之機車發生碰撞。本案雙方酒測值為0,現場李姓騎士受傷自行就醫。詳細肇事責任將由交通大隊進行後續分析研判。

前鎮警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6款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者,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前鎮分局呼籲,駕駛人行駛上路時,應確實遵守上開路權規定,並隨時注意車前道路狀況,避免因個人一時的疏忽而肇事釀禍,以共同維護良好交通環境並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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