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蔡宗武/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男子於日前3月18日晚間20時37分左右,在楠梓區某大樓的15樓點燃了一根信號棒,引起了居民的恐慌,當地警消接獲報案後趕到現場,經過調查發現並非火警,而是一起男子的不當行為。
警方調查後確定,這名42歲的男子曹某無正當理由在大樓頂樓點燃信號棒。為了保障公眾的安全和社會秩序,楠梓警分局將曹某帶回偵辦,並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的相關規定,將其移送至橋頭地方法院處理。根據該法第63條的規定,曹某的行為可能面臨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款的處罰。
楠梓分局再次強調,任何在公共場所放置可能對他人造成危險的物品都是不負責任的行為。除了觸法之外,這樣的行為也可能對自己和他人造成嚴重後果。因此,呼籲大眾切勿為了一時興起而犯下不法之事,共同維護社會秩序和公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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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新聞來源 男子非法使用信號棒│楠梓警依社維法送辦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