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時報/記者蔡宗憲報導】
為配合內政部函請高市府評估整體開發區留設土地供興建社會住宅使用,地政局暫停原定113年3月27日第一季開發區土地開標作業,並盤點得供社會住宅等公益性使用之開發區土地。
按內政部113年3月14日函高市府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該部刻依行政院院會通過「提升社宅用地供給精進措施」,規劃整體開發區留設土地供興建社會住宅使用之推動原則與具體作法,請高市府於現階段配合政策,暫停標售整體開發區土地,並優先評估土地提供興建社會住宅等公益性使用。地政局依上開函示,暫停本季土地標售。
地政局表示,依據平均地權條例規定,抵費地標售係為回收開發區成本,全國作法均一致,惟除公開標售外,並得按底價讓售為社會住宅用地、公共事業用地等。
高雄市辦理抵費地標售原則為「適量推出、調節供需」,採分年分次公開標售,並非重劃完成後即一次性全部推出標售,而係視地方發展情形,採穩健持平策略,審慎控管供給量能,衡平市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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