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時報/記者張淑慧 報導】岡山分局梓官分駐所於日前16時許執行巡邏勤務,在梓官區公館路上見一部自小客車違規臨停於車道上,經員警上前攔查,男子渾身酒氣,實施酒測後呼氣值超過法定標準值,依法扣車並製單舉發。
陳姓男子(58年次)於員警攔查時,起初向員警表示是當天中午飲用保力達藥酒,直到酒測值超標才坦承在開車返家前飲用中午未喝完的保力達藥酒,員警隨後也在陳男副駕駛座發現飲用完的空酒瓶,誇張行徑讓員警頻頻搖頭。
根據警方調查,陳男汽車駕照在111年的一次酒駕事件後已被吊銷。此次為他在十年內第二次酒駕,除了依法吊銷他的駕駛證、移置並保管他的汽車,並將汽車牌照吊扣二年外,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的規定,他將被處以同條第1項所定的最高罰鍰,即新台幣12萬元。
岡山警分局呼籲對酒駕持「零容忍」的態度。將持續無限期強力取締酒駕行為,並敦促駕駛人不要在酒後駕車,以避免發生意外,造成自己和他人的傷害。
#酒駕累犯罰不怕!違規臨停遭警取締重罰